农村低保申请条件(如何才能申请农村低保)
2020年,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圆满成功,全国的贫困县纷纷摘下了贫穷的帽子,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国人面前。没有贫困县也就意味着贫困人口不复存在,专门为他们设立的农村低保似乎也没有专门存在的必要了。就在大家都认为国家会彻底取消这个政策的时候,一项新的规定诞生。
农村低保始于2012年,专门为因各种缘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陷入贫困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过去的低保户大多家徒四壁,随着国家扶持力度的加大,一些低保户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还有一些低保户在此次脱贫工作中积极配合,使自己也脱离了贫苦范畴。面对如今的情况,传统的农村低保已经不适合了。
国家解释道,脱贫工作主要帮扶的是那些有劳动能力,可以依靠双手生活的人,他们只是缺少一个契机,于是这次为他们提供。对于那些没有失去劳动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人,依然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福利,但是他们不再被称为低保户,也不再有农村低保这个概念了。“农村低保”取消,新名字出炉,申请条件是什么?
过去申请农村低保,需提前15个工作日前往当地部门申请,在接受申请后,有关部门需要排除审核人员前往申请者家中调查,核对申请者是否符合几个条件。首先就是没有稳定收入且没有劳动的能力,老年人没有稳定的赡养人;其次是调查申请者是否有不动产;最后核对调查者的银行存款、日常开支、保险等情况。如果申请者符合低保的条件,就可以成为低保户,每月领取低保金。
低保金按月发放,不同地区的金额有差别。比如云南每位低保户一年可领取4770元,但浙江省的农村低保可超过每月800元,上海更是高达一个月1330元。根据统计,截止2020年6月,全国共计4311位低保人员,其中农村低保户为3538人。城镇平均低保金为694元,而农村只有512元,中间存在180多元的差距。可以看出,云南省的低保未能达到国家平均水平,浙江和上海则远超这个标准。
城镇居民生活成本远超于农村,所以低保金高于农村在情理之中。然而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地区的物价有所上升,低保农民们拿着那点钱很难再维持基本生活,显然陈旧的规定已经不适用于新的生活,为此,国家删除了“农村低保”概念,不再以地域区分,统一称为最低生活保障,金额上也不再有差距,而是采用城乡一致。这就意味着农村原本的低保户除了继续享受这个福利,还能多领生活保障金。那么新的低保制度,哪些人才能申请呢?
第一类是没有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如家里男性劳动力生病、残疾或者死亡的,并且没有其他固定收入的家庭,可以申请困难工资,也就是新的低保金。第二类则是复原困难的退役军人,因服役造成身体受损无法学得一技之长,他们对国家有贡献,这类人可以申请。第三类是法定扶养人或赡养人有经济困难的老人和小孩,如老人跟随的子女生活困难,小孩的父母收入微薄者,可以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四类就是遭遇了天灾或子女教育原因导致贫苦的家庭,如果他们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标准,并且无主要主要劳动力与收入的,可考虑批准。
除此之外,还有四类人也可享受这项福利。首先是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有手持残疾人证或存在精神疾病智力障碍的,可单独申请最低保障。其次,依旧是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有人患部门认定重大疾病,也可单独申请。还有因为宗教原因脱离家庭的教职人员,符合当地其他条件的人员等。可以说这一次改革将整个农村地区需要纳入最低保障体系的人全部囊括,并且在所有的保障上没有城乡的区别。
结语:
取消“农村低保”是一项重大的进程,一方面它宣告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低保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历史名词,代表那个时代特色,而今贫困县已不复存在,低保的模式需要改革;另一方面,我国城镇与农村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我国一直致力于城乡结合打造,过去不论是低保家还是退休金,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相差都很大,引起了人们的不满,而今两者之间的差异减小,朝城乡一体化又迈进了一步。“农村低保”成为了过去式,以后的帮扶对象没有地域的分别,工作会更高效畅通,居民的生活将得到很大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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