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石晟绮
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在辞旧迎新之际,不少人关心节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山东省16地市已陆续发布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记者梳理发现,山东省各地市今年普遍采取“全时段禁燃”与“特定时段限燃”相结合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模式。
中心城区维持禁放态势
部分禁燃区域有所调整
从全省范围来看,尽管各地市烟花爆竹禁燃政策有所不同,山东省主要地市仍保持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区禁燃态势,具体禁燃区域划分均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策。
例如: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蓬莱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日照主城区,北至山海路、西至青盐铁路(原青连铁路)、南至上海路、东至黄海的区域;岚山城区,北至坪岚铁路、西至沈海高速、南至绣针河、东至黄海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菏泽市城区昆明路以东,上海路以西,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区域及定陶区、曹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山东省部分地市的区县、街道也对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进行了调整。
12月23日,济南市长清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缩小了长清区平安街道部分禁燃区域;12月25日,济南市平阴县同样对辖区内禁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进行了修改,缩小了平阴县锦水街道、安城镇部分禁燃区域。
部分区县则对禁燃禁放区域进行了扩大。
11月27日,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扩大了城区禁燃区域,新增蓝谷禁燃区域,新通告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7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天桥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公告》,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天桥区黄河以南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增加天桥区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北至黄河以南行政区域为禁燃区域。
限燃时段各有不同
燃放前应提前查询
近年来,全国多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在确保安全和环境可承受的情况下,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山东省多地也积极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设置相应的限燃区域。
“一般来说,禁燃区域外为限燃区域,不受禁放烟花爆竹限制,但各地域、区县具体可燃放日期和时段有所不同,建议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前,提前了解相关信息。”济南、济宁、枣庄等地市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尽管禁放区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仍需注意各地具体的燃放时间要求。
例如,淄博市临淄区全区禁放区域之外的区域为限放区域,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农历正月初五、农历正月十五这四天内,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德州市平原县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除夕至正月初二全天,正月十五全天;在潍坊市安丘市的限燃区域内,则允许腊月二十三、除夕、大年初一、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
而在济南市唐冶街道绕城高速以东唐冶片区的限放区域,13处推荐燃放点则规定了更加具体的时间:12月31日、元旦、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正月十六夜间0点30结束,其他时间夜间10点结束。
同时,公安部门提醒,在允许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市民应按照燃放说明和警示内容在空旷场地安全燃放,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人、车辆、窨井、易燃易爆物品燃放,防止火星溅射引起火灾和人员伤亡;不要在住宅、车辆内囤积大量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存放位置要远离火种、取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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