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3·3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简称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披露发生在今年3月31日的一起工地坍塌事故,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0万元。
工地局部坍塌,工人被砸中掩埋
据调查报告,该工程名称为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监理单位为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专业分包单位为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出租单位为深圳市维鑫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任命谢俊鑫为项目经理;2023年2月28日,中建八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同时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分包安全协议》,对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进行了划分。
调查情况显示,2024年3月31日7时许,中建八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员游健和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卓七雄、安全员廖洁波组织工人开早班会,安排当天的施工任务为沟槽开挖、安装给排水、土方外运等。8时30分许,卓七雄安排带班张炜享、挖掘机司机钟文斌开挖WE19-1沟槽,开挖过程中钟文斌驾驶的挖掘机故障,廖洁波安排张俊成下午驾驶其他的挖掘机开挖WE19-1沟槽。
事故发生时间为当天16时40分许,张炜享爬到地面指挥张俊成驾驶挖掘机吊运井筒,同时张炜享叫管道安装工吴志文离开沟槽,吴志文未离开沟槽,张俊成驾驶挖掘机吊运井筒到沟槽内发现位置不对,便将井筒吊起来,张炜享调整好吊运井筒的吊带后,张俊成继续驾驶挖掘机将放置在沟槽边的井筒吊起,此时沟槽侧壁土体发生局部坍塌,吴志文被砸中掩埋。
事故发生后,卓七雄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和张炜享、廖洁波跳入沟槽内用手和铁锹挖土,并指挥张俊成驾驶挖掘机配合救援工作,吴志文被救出后,项目部安排私家车将吴志文送往深大附属华南医院进行抢救。19时20分许,吴志文经深大附属华南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认定,龙岗平湖中环大道市政工程“3·3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是一起因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按施工方案施工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单位处理意见
总包单位被红色警示,分包单位受处罚
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中提到,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建立责任考核机制保证责任制的落实;未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制止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行驶、吊装作业和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作业的事故隐患;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另外调查组建议对事故责任人员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罗林、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卓七雄、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员廖洁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由于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班组长张炜享未按施工方案指挥施工;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挖掘机司机张俊成,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违规驾驶挖掘机在沟槽临边进行吊装作业,挖掘机与沟槽临边安全距离不足,沟槽侧壁土体受到扰动,局部受压失稳垮塌,二者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其他问题处理意见中,调查组对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也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总监龚啸日常巡视不到位,疏于监理,建议由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建筑工务署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进行处理。
而中建八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谢俊鑫应对深圳市林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建议由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建筑工务署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进行处理。
记者进一步查询到,今年四月,中建八局深圳科创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谢俊鑫同日被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予以红色警示。警示事由均为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警示开始日期为2024年04月01日,警示结束时间是2024年6月30日。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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