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起草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修订,是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规定。
事实上,这个规定可以视为对社会意见的回应。此前曾有网民留言,认为身份证和户口簿具有同等效力,为何还要提供户口簿?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称,网民的建议我们将予以关注。确实,在信息互联互通的今天,大多数个人业务通过身份证办理就足够了,婚姻登记自然也没必要叠床架屋。
有人担心,不审查户口簿,会不会导致有人隐瞒婚姻的情况?但其实早在2012年,民政部就宣布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目标,实现了在线婚姻登记和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审查。从技术层面看,取消审查户口簿是可行的,这对于结婚登记办理来说,当然是个减负和便利的举措。
不过,“不必再拿户口簿”不只是方便这么简单,还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重申,赋予人们更多的自主权。即便“婚姻自由”早在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就被明确记载,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户口簿的存在,客观上赋予了家庭成员一定的话语权,存在家庭干预婚姻的可能。
比如子女的户口依然和父母在一起,如果父母拿着户口簿,那么子女结婚,那么就必然要过父母这一关;反过来也一样,一些子女干涉老人的再婚,采取的手段也大多是“收走户口簿”。那么现在把户口簿的必要性去除,诸如因为“拿不到户口本”而不能结婚的情况,自然就不存在了。
而且网民也对这一规定寄寓别样的期待:这会不会是“天价彩礼”的一个解法?不少天价彩礼的案例,都是由于家庭横亘在其中,父母或长辈对彩礼“有要求”,年轻人即便不同意,也不得不卷入这种纠缠。
那么现在拿了身份证就能登记,父母就少了一个“拿捏”子女的手段。自然地,子女在婚姻中的自主权大增,家长对天价彩礼的要求不再有“强制力”,天价彩礼现象,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与此同时,在新闻的评论区,也能看到一种很微妙的情绪,很多网友担忧,“懵懵懂懂的小年轻没有户口簿随便和别人结婚了怎么办”“这样不懂事的孩子偷偷就去把婚结了”,这样的评论非常普遍。
这种评论本身,体现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婚姻是需要家庭来“把关”的,这正是干涉婚姻自由的一种潜在力量,也是《征求意见稿》希望打破的一种社会习惯。
就此而言,《征求意见稿》几乎完全拆除了婚姻登记的门槛,其实也是个提醒:婚姻终究是人生大事,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现在权利完全交给了个人,你更要慎重。也许与很多网民的担忧相反,新规恰恰是鼓励年轻人勇敢地追求爱情,也慎重地看待人生。
当然,很多婚姻问题终究生长在复杂的社会语境之中,恐怕很难因为出台了一个新规定就迅速转变。但无论如何,程序上的变更,必然会影响思维习惯和行为模式,筑牢一些常识:婚姻终究是个人的事,它应该纯粹、简单,建立在两情相悦的感情之上,而不用过多受其他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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