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九派新闻];
7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案例。2013年,已婚的钱某与陈某发展为恋人关系,后两人因钱某无法离婚而分手。2014年9月,陈某与现役军人张某登记结婚。2015年至2018年,钱某明知陈某丈夫张某系现役军人,仍在陈某租房处及钱某办公室多次与陈某发生性关系,致陈某分别于2016年6月、2018年12月生育二子。2022年3月,现役军人张某怀疑二子非其亲生,遂报案,并于同年6月2日与陈某离婚。钱某称自己与陈某仅是通奸并未同居。检察机关认为,钱陈两家关系密切、经济上相互帮助,属于长期、持续、稳定的同居行为,法院以钱某犯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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