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解释及注解(颜氏家训全文及注释赏析)
《颜氏家训》:逮于成长,终为败德
子生咳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
比及数岁,可省答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
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咨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
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怠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
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
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家训译文
孩子出生后,就有老师讲解孝、仁、礼、义,来引导学习。
普通老百姓家纵使不能如此,也应在婴儿能识人脸色、懂得喜怒时,就加以教导训诫,引导他的行为,防止他的过失,等到几岁时,就可免鞭打惩罚。
只要父母既威严又慈爱,子女自然敬畏谨慎又顺从。
我见到世上,有些人对孩子不进行教育却只有慈爱的,每次都不认为是对的,这些人对孩子的吃喝玩乐所有行为,按他的想法随意放纵,该训诫时反而夸奖,该斥责时反而欢笑。
到孩子懂事时,还认为这是对的。这时,孩子骄傲怠慢已经成为习惯时,才开始去加以制止,那就纵使鞭打至死也树立不起威严了,一天对一天更厉害的愤怒也只会增加怨恨了,等到他长大成人,最终就会成为品德败坏的人。
孔子说:“从小养成的就像天性,习惯了的也就成为自然。”是很有道理的。
俗谚说:“教媳妇要在初来时,教儿女要在婴孩时。”这话确实有道理。
家训赏析
本文节选自《颜氏家训》卷一《教子第二》,作者通过对社会上教育子女的方式进行比对,对孔子“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的认知表示赞同。
他认为,教育孩子应该从孩提、甚至是更早的婴儿时期做起,从小在孩子的心中根植正确的观念,才不至于使孩子“败德”。
这种超前的教育理念,至今仍值得我们去学习。
《颜氏家训》是南北朝时期颜之推创作的家训。
该书成书于隋文帝灭陈国以后,隋炀帝即位之前(约公元6世纪末)。是颜之推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告诫子孙的著作。
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别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后娶第四、治家第五、风操第六、慕贤第七、勉学第八、文章第九、名实第十、涉务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诫兵第十四、养心第十五、归心第十六、书证第十七、音辞第十八、杂艺第十九、终制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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