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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囚论阅读答案(纵囚论原文及翻译)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nìng)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以诚信、道义对待君子,对待小人则应施以刑罚。判为死刑的人,是罪大恶极,这些人又是小人之中尤其恶劣之辈。宁愿为道义而死,也不苟且偷生,而且视死如归,这又是君子也很难做到的。

唐太宗六年录大辟(pì)囚三百余人,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必能也。

1、唐太宗:即李世民,626年7月,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杀太子建成、齐王元吉,9月,李渊退位称太上皇,禅位于世民,世民登基为帝,627年改元贞观。世民在位23年,在位期间从谏如流、励精图治,社会安定、经济恢复并稳定发展,对外武功显赫,史称贞观之治;六年:指贞观六年,632年; 2、录:登记;大辟:古代五刑之一,死刑的通称; 3、纵:放出; 4、 “约其”句:指约定他们按照执行死刑的日期自动归来受刑; 5、期:期望、要求; 6、小人之尤者:小人中最坏的; 7、必能:一定能做到。

其囚及期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1、及期:到了刑期; 2、卒:终于; 3、无后者:没有迟到的,即按期回来受死刑; 4、移人:改变人。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

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得到这种名声。放死囚回家,料定他们希望由于自己如期回来而遭到赦免,怎么能够知道不是这个原因才放回他们呢?另外,死囚被放回家,料定他们如期回来肯定获得赦免,怎么能够知道不是这个原因死囚才回来呢?

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

料定死囚一定回来而放之,是唐太宗从上面窥测下面囚犯的内心想法;料定自己必定免罪而返回监狱,这是下面的囚犯窥测上面皇帝的内心想法。我只看到上下互相窥测对方的内心想法才成就了这个美名,而没有所谓施予囚犯以恩德、囚犯就因此受感化而知道信义这回事!

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事情并不是这样,太宗广施恩德于天下万民,到那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干罪大恶极之事,而仅凭一天的恩德,就能使囚犯视死如归,而且坚守信义,这是一种说不通的观点。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

那么应该怎么去做才可以呢?我说:放死囚回家,其如期归来后,杀了他们而不予赦免,然后再放一批死囚回去,他们又如期回来,那么就可以知道这是由于受恩德感化的结果。然而这必定是不可能的事。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如果放出去的死囚又按期归来就得到赦免,可以偶尔做一次,如果总这么做,那么杀人犯都不会被处死,这可以作为国家的常法吗?不可以为常法,这难道是圣人的法律吗?所以,尧、舜以及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治理国家,一定以人情为根本,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明,不违背常情来谋求美誉。

《纵囚论》全文: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nìng)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pì)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耳,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清 吴楚材 吴调侯《古文观止》评:

太宗纵囚,囚自来归,俱为反常之事。先以不近人情断定,末以不可为常法结之,自是千古正论。通篇雄辨深刻,一步紧一步,令无可躲闪处。此等笔力,如刀斫(zhuó)斧截,快利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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