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0万存银行,一小时就被银行高管转走,可银行说:这是高管个人所为,我们没有责任!任先生在银行分7笔存了4840万。可他去银行取钱的时候,被告知存单是假的。随着调查的深入,任先生傻眼了,行长给他办的业务,钱却都打了水漂!
某银行女高管梁某对外称,在他们银行大额存款有高利息,月息有3分。因为梁某是银行高管的身份,加上分行的员工见到她都叫行长,任先生就相信了她的话,在银行存了4840万,他朋友存款1600万,结果两人都上当受骗。
事后,梁某被判盗窃罪、伪造金融票证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320万元。银行表示钱是被梁某盗窃,由储户承担责任。(来源:华商连线)
看到这里,网友很疑惑,为什么任先生在银行办理的业务,存单却是假的呢?
原来梁某告诉他们,存单要封存起来。而在封存的过程当中,梁某偷梁换柱,把事先准备好的假存单放进了封存袋里,拿走了真存单。然后又以核验身份,骗得任先生的身份证,在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内,梁某通过他人在别的网点,把这笔钱转到她自己控制的账户内。
也就是说,任先生刚存钱进去,人也在银行,可一出银行钱都没了。事情都是在银行发生的,银行怎么说自己没有责任呢?任先生认为银行必须要给他负责,理由如下:
1、梁某是该银行的高管,职位很高,是行长助理,员工都喊她梁行长。任先生认为她代表银行一方,才会在银行存钱。
2、储户的钱是存在银行,他的存单已经办理成功。梁某盗窃只能从银行盗啊,她是监守自盗,这些钱被一个他们不认识的人转走了,究竟是怎么拿走的,这些钱究竟去哪了,银行不应该给他们一个说法吗?”
3、银行说梁某这不是职务侵占,可一个没有银行任职的人怎么能干这个事?而且梁某在法庭上都承认是职务侵占,是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作案。
4、借记卡在自己身上妥善保管的,就算梁某拿了任先生的身份证,怎么能让一个不是任先生的人,取走这笔钱呢?而且被他人销户,并没有通知他们本人,连手机消息提醒都没有。
5、如果没有人给梁某授权,她一个完成不了。按照银行的操作流程,比如客户拿别人的大额存单和证件,去银行柜台是办不了这个业务的。但银行却给梁某办了一个不能办成功的业务,这怎么跟银行没关系呢?
综上所诉,任先生认为是银行的监管有漏洞,梁某靠自己的身份,才能做成功这样的事情。整套流程要有柜员、网点值班经理,存取款需要按手印。而这些银行的工作人员知道梁某的行为不合规,也不出言提醒,难道银行还没有责任吗?
现在梁某被判了,但任先生的钱拿不回来,银行把责任都推到梁某个人身上。我只想说,客户选择银行,首先是相信银行,梁某又是银行高管,代表的银行。如果这样的事情银行都没责任,以后还有客户放心把钱存银行吗?银行的推卸责任,消费的是大家对银行的信任!#公益救援在行动##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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