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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强制刷脸”如何应对?人脸识别新规今起施行

前不久

一位眼球缺失的盲人

在营业厅办卡

被要求眨眼刷脸的遭遇

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泛关注

若遭遇“强制刷脸”

该如何应对?

进小区不想刷脸怎么办?

公共场所

采集人脸信息有何要求?

同意处理人脸信息后

有权撤回吗?

我们该如何保护人脸信息?

……

为了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今年3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天(6月1日)起正式施行

遇“强制刷脸”怎么办?

《办法》

针对“强制刷脸”场景

特别是针对

残疾人群体、老年人的

人脸识别作出新的规范

《办法》规定:

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若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应当为其提供其他合理且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举例介绍,“通常机场、高铁站都会有刷脸的机器,大部分人会刷脸进去,但如果有人不想刷脸,那么就需开辟一个人工通道,且这个通道不能太繁琐。”

实践中,一些盲人、人脸烧伤患者、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等,都是在“刷脸”过程中面临困难的群体,为保护这些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时,必须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

对于违法违规处理人脸信息的行为,任何组织、个人都有权向网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其他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在收到投诉、举报后要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这些公共场所

禁止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去年

上海一家健身房

在更衣室设置刷脸开启柜门

而遭到消费者投诉

由于此前没有具体明确的条例支持

健身房并未撤销摄像头

最终消费者将健身房告上了法庭

公共场所采集

人脸信息有何要求?

《办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

《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个人同意采集人脸信息后

可以撤回吗?

对于如此敏感的人脸信息

采集前应如何征得个人同意

相关个人和组织又该

如何存储、使用、转移和删除呢?

《办法》规定: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单独同意

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举例介绍,“比如,我们现在同意小区采集人脸,但如果有一天我们认为这个行为存在风险,觉得个人信息有泄露的可能,甚至怀疑小区没有做好人脸信息的保护。这时,就可以要求小区(或单位)提供另外的进出方式,并且可以要求撤回原来的人脸识别同意。”

此外,《办法》延续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思路,针对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设置备案要求,即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终止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并依法处理人脸信息

人脸信息一旦泄露

危害个人及公共安全

人脸信息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一旦泄露,无法像密码那样更改,危害更为持久和严重。为防止人脸信息被非法采集使用,个人需强化人脸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当前正值端午假期,不少人在朋友圈“刷屏”分享。然而,过度分享可能会带来隐私泄露的风险。

哪些内容不能随便晒?

不晒车票、机票、钥匙、车牌等。

不晒身份证、护照、结婚证等证件。

不晒银行卡号和密码。

不晒位置信息。

不晒开箱视频。

不晒老人和孩子的照片、姓名。

不晒他人隐私信息。

不晒未经证实信息。

国家应急广播提醒

请增强

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不随意向不特定人群

分享个人照片、视频

对一些公共场所、手机应用

提出的人脸信息采集要求

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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