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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57人91.7万元工资,惠州一公司被处罚

近日,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惠州市均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下称公告),因该公司存在拖欠57人91.7万元工资问题,逾期未改正,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拟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责令足额支付以上被拖欠工人工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公告称,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查处惠州市均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联阳电缆厂房建设项目拖欠工资一案,经调查,惠州市均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57人91.7万元工资问题。

2025年1月14日,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逾期未改正。现依照有关规定,拟对被告知人作出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足额支付以上被拖欠工人工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采写:南都记者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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