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生活经验

官方通告: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字样

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作办公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规范使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名称,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珠海市横琴”“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珠海市横琴新区”等字样。

通告表示,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解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范围内地名使用不统一问题,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名称使用规范通告如下:

一、合作区各相关单位新核发的证照应规范使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或“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字样,不再使用“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珠海市横琴”“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珠海市横琴新区”等字样。

二、合作区各相关单位应有序开展证照变更工作,做好各项服务保障,简化变更换证程序。对已核发的证照,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不强制要求变更。

横琴工作室出品

采写:记者赵雨琪朱鹏景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203304862@qq.com

本文链接:https://jinnalai.com/jingyan/720671.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