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出走的决心》的原型苏敏女士发视频称已经转给了男方16万,目前正在等待冷静期,对于这件事仍然有网友质疑这16万的合理性,这里分享一点看法供参考。
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这个苏女士其实不是第一次上热搜,在2022年9月的时候红星新闻报道,说自驾阿姨苏敏回应离婚决定。
当时其实我做过一个视频,已经提出了她这个离婚提的有点晚,这样可能房车和账号都面临财产分割可能。
结果当时某平台评论区那叫一个精彩的,一堆人跑来说不可能,人家早就AA了,凭什么还要分共同财产,不可能分账号,分居这么多年就是离婚了等等,还有人各种污言秽语骂街,感觉像一群被夺走了糖果的小孩在评论区哭闹。
结果这事儿到了去年7月的时候,红星新闻报道称,苏敏丈夫提出了50万的财产要求,律师梳理完了是16万,其实当时就已经确认这个16万的数字了。
当时苏女士很明确说了,自己的账号面临分割,这也是她答应给钱的原因。
当时又是一堆女权人士在喊,说一分也不能给他。
那现在钱已经给了,我想问问之前跑我这里骂街的人又怎么说呢?
反正我也得挨骂,那这里分享一点观点供参考。
首先她应该走的不是判决,判决是没有冷静期的,我们之前说有的法院现在尝试把调解中的一部分称为冷静期,但其实那个一般是在立案阶段,这种冷静期完了之后一般是进入诉讼阶段,显然跟苏敏说冷静期之后可以自由不符,而如果这个案子真的走诉讼,她可能损失更大,这一点她之前的视频也有提及。
其次目前不确认她是否办理了离婚登记,因为她只是晒出了新办的结婚证,这其实是个程序问题,因为有报道称她很久之前就遗失了结婚证,这样走协议离婚手续就有问题,所以要先补办结婚证。
有些人总是在提事实婚姻,但实际上1994年之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现在就算你是1994年以前结婚的,没有结婚证去诉讼,法院也会要求你先补办结婚证,这个程序是一样的。
第三,还是重点说一下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我发现很多网友有一个基本认识错误,就认为这16万是属于苏敏的,而苏敏给对方钱是交换,但实际上这16万一般认为是共同财产的分割。
这里就说到一个普遍的认识误区,所谓共同财产不是有100块钱,其中你50块钱,我50块钱,那叫合伙或者股权;共同财产是有100块钱的时候,你有100块钱的财产权,我也有100块钱的财产权,就是咱俩都对这100块钱有财产权,这个叫共同财产,只有分割的时候才讨论这100块钱你分割多少我分割多少,否则我们是同时有财产权的,而且夫妻的共同财产权是对等。
那么根据公开资料,一开始对方提出了50万的分割要求,具体是怎么计算的我不清楚,但很明显涉及苏女士名下的一部分财产和账号,同时可能也有男方名下的财产,这时候就考虑两边财产之和进行分割的时候,两边各应该得到多少。
比如说苏女士这边有100万,男方这边有50万,假设平均分割,那就是苏女士要给对方25万,但这中间可能会有争议,比如说苏女士认为对方有过错,比如说认为某个财产是否认定为共同财产有争议,也可能考虑诉讼周期比较长,结合各方因素双方商量了一个16万,这部分是意思自治。
当然上述数字完全是我做的假设,具体他们各有多少财产我不知道,人家这个协议也没公开过,这里只是说明这个原理。
但可以肯定的是,苏女士在账号成功之后离婚,所要被分割的财产肯定是高于在账号成功之前离婚的,也即是说诸位越是支持,她获取收益越多,她明显的共同财产溢出的部分越多,她丈夫分割的希望越大。
类似问题其实之前分析过的泰国坠崖孕妇案王女士也面临这个问题,她现在账号越成功,诸位给她的支持越多,那也就是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取的共同财产越多,当然她丈夫分割起来相对更困难一些。
最后,现在情况其实并不稳定,她只是办了结婚证,虽然不清楚是否进入冷静期,但是在冷静期结束之前其实对方都有可能反悔。
这里苏女士提出,她之所以现在打钱过去,就是为了防止对方变卦,但这个只能说有道义上的约束,并不能绝对排除对方反悔的可能。
而且这里有个情况可能会影响,就是《出走的决心》上映,这样一方面苏女士作为原型可能会有来自片方的一些收益,另外她的账号的粉丝可能也迎来了上涨,去年七月的时候相关报道都说她抖音有270W粉丝,现在她的粉丝数是358万,这很明显出现了账号价值的提升,而这个账号又很显然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实这个情况就类似于说两个人签订离婚协议,结果男方突然中了彩票,那你说女方会不会因为签了离婚协议这彩票的钱她不要呢?
那现在她这个账号信息是公开的,你说她丈夫有多大可能是不知道这个电影上映以及她粉丝大涨的?如何担保她丈夫不因此变卦呢?
那如果对方反悔,要不就是接着谈协议,要不就是走诉讼让法院判。
当然如果对方不反悔,那是最理想的,大家都省事儿。
具体如何收场,咱们可以等等看,希望苏女士将来有好消息发布。
以上就是我对苏敏称已给丈夫打钱事件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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