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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诚意金变借款 河南一地被爆拖欠黑龙江省属国企5700万

潮新闻客户端记者商泽阳

12月26日,潮新闻报道了《山东临沂某百亿项目“黄了”政府却仍拖欠企业5000万元“预付款”?》一文,引发社会关注。次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建股份”)的项目经理黄永明主动联系潮新闻记者,反映其公司正面临类似的困境。

黄永明称,河南周口临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全资控股公司周口经济开发区临港集团(以下简称“临港集团”)因工程项目问题,至今拖欠龙建股份5700万元借款未归还,期间多次协商无实质性进展。

据黄永明介绍,事情源于临港集团想启动“周口临港工业物流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工程”,但缺乏资金,所以就希望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法,让项目得以实施。而龙建股份作为黑龙江省属国有企业,是东北地区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服务商,业务范围涵盖公路桥梁、市政工程等多个领域,同时也积极开拓省外市场。

于是,2023年4月20日,龙建股份与临港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并向临港集团支付6700万元作为合作诚意金。根据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临港集团需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退还资金。若龙建股份中标该项目且项目正常实施,则诚意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签署协议仅过去两个月,临港集团就以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成、相关手续未齐全为由,向龙建股份发来继续使用诚意金的商洽函。根据原协议,若临港集团在收到资金后2个月内未完成招标,则资金视为提前到期,需在期限届满日或事件发生之日起7天内全额退还。否则,资金性质将转为借款,临港集团需承担相应利息。

在商洽函中,临港集团承诺将龙建股份作为后续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优先实施主体,并继续无息使用这6700万元诚意金,同时不触发提前到期退还的约定。若临港集团未能在10月启动招标工作或龙建股份未能中标,则需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诚意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黄永明表示,尽管这笔资金只是从一个项目转到了另一个项目使用,但最终还是要按照协议约定的一年期限(即2024年4月22日)返还。出于维护关系和公司运营的考虑,龙建股份同意了这一方案。然而,龙建股份虽在2023年11月9日中标了棚户区改造项目,但因专项债未到位,项目至今未能开工,前期投入也未能产生效益。此外,回迁户相关问题还对龙建股份造成了负面影响。

期间,龙建股份多次讨要资金,但始终未能得到正面回应。“每次问就是说没钱,照理说这笔钱应该专款专用,但不知道为什么项目没有开工,钱也不见了。”黄永明怀疑,这笔资金被挪用了。

2024年6月3日,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龙建股份发函,承认因资金紧张未能按时返还资金,并承诺在6月7日前返还1000万元,剩余5700万元及利息于6月30日前一次性返还。但截至6月30日,临港集团仅偿还了1000万元。“虽然函内没有提到借款字词,但按照约定,6700万元若没能在2024年4月20日完全偿还,就变成了借款。”黄永明向记者解释道。

2024年8月29日,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再次就借款偿还问题发函,提出了分期偿还计划并承诺承包项目建设等措施。然而,黄永明无奈表示:“这些方案均未得到真正执行。”由于5700万元资金长时间无法收回,龙建股份已收到所在省整改要求,并必须在12月31日前收回该笔资金。

因此,黄永明希望尽快收回剩余的5700万元借款及产生的利息。

12月28日下午,潮新闻记者致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晓东,他表示,关于龙建股份与临港集团借款问题此前出台了偿还计划,目前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核实。同时他也表态,这件事情肯定要妥善解决,“不能一直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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