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近日,安徽省医保局网发布《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并进行解读。通知明确,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限额由原来的省内20—30万元,省外15—20万元,统一为30万元。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规范统一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清理规范居民医保保底报销、大病保险超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措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照基本医保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
优化完善医保待遇保障政策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治疗起付线从增加1倍降低为增加0.5倍。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限额由原来的省内20—30万元,省外15—20万元,统一为30万元。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纳入基本医保部分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高于20%的,统一下调至20%。
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探索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的部署,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对罕见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的门诊或住院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开通大病保险单行支付渠道,全省统一起付线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继续执行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支付金额计入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对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参保患者,经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为救助对象后,及时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并且对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依申请给予追溯救助,帮助患者减轻既往费用负担。
做好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衔接
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4年“安徽惠民保”工作基础上,继续协助做好2025年产品的宣传、参保等工作,逐步提高商保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的承接保障水平。支持鼓励罕见病、重病患者购买“安徽惠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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