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量已超560万辆,目前仍以每月上牌约10万辆的速度增长。在有限的道路承载能力和资源下,广州的电动自行车谁来管?怎么管?
12月5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通气会,并发布法规全文。通气会现场,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代表等共同解读新规。
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规定》共8章55条,将于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此外,广州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并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具体办法、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具体办法、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的具体办法和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回收处理的具体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发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全文。
关键词1:非法改装
禁止生产、销售留有非法改装“后门”
非法改装提速是广州电动自行车最突出的乱象,也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明确规定了生产者生产用于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时软硬件必须具有防篡改设计,不得为提升最高设计车速等非法改装预留空间,且应当落实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互认协同和车架、蓄电池、充电器赋码溯源的要求。
同时,禁止销售不具有防篡改设计、未赋码溯源的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者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等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和其他标识,查验电动自行车的防篡改设计,并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对于生产、销售不具有防篡改设计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根据《规定》第十条,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行为包括:破解防篡改设计,改装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拆除或者改动限速装置,使最高设计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机、蓄电池、控制器;加装蓄电池,加装伞具、车篷、车厢等改变电动自行车外形结构影响通行安全的装置;加装或者改装高强度照明装置、反光装置、高分贝喇叭、音响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设备;其他更改最高设计车速等原车出厂设置技术参数和影响通行安全的非法改装、加装行为。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以上非法改装行为,《规定》明确了经营性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明确了个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将承担哪些责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经营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处五万元罚款;非法改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改装的,最高处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个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关键词2:交通管理
超三宗交通违法未处理,或被扣留车辆
截至目前,广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量已超过560万辆,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比较突出,如何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管理?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要按规定悬挂号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和规定车道通行,切勿醉酒驾驶;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规定》已明确,超过3宗违法未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因此,如有违法行为,请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便。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查处和视频取证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路面整治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一查到底。
今年以来,广州市共计查处电动自行车涉牌证类违法行为56万多宗,这部分违法车辆大多涉及无牌、非法改装和逃避执法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根据《规定》,对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对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也将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结合科技手段,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各类涉牌证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发生号牌遗失、损坏等情况请及时补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
关键词3:停放充电
禁止电动车及其蓄电池上楼入户、搭乘电梯
围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大多使用锂离子蓄电池,一旦起火,燃烧迅速、猛烈,温度可达1000度,采用泼水、干粉灭火器和沙土覆盖均无法完全扑灭,十分危险,如果电池是在家中或者电梯轿厢等狭小空间起火,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此次《规定》第三十四条、三十八条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作了详细规范,特别是强调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上楼入户、搭乘电梯,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室内场所停放充电,违反规定的,消防救援机构将严格依法对车主处最高一千元的罚款处罚,如果违规停放充电过失引发火灾的,还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同时,法规为消防救援机构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排查处置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目前,广州市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模式有集中充电桩、充电换电柜等模式,大多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都已建立数据平台,可以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可以实时发现火灾隐患,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车主积极使用充电桩、充电柜、换电柜等设施进行安全充电。不要将电池拿回家充电,不要把电动自行车拿回建筑物内进行停放。
关键词4:外卖配送
对外卖配送行业实行专用号牌管理
外卖骑手是电动自行车的主要使用者,更容易发生超速、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为减少即时配送引发的交通乱象,《规定》明确,对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核发专用号牌。
南都记者注意到,《规定》在对外卖即时配送企业的义务、责任作出规范的同时,也充分吸纳了外卖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的意见,为企业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服务保障。如:明确政府在规定电动自行车限行路段时要考虑外卖等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需求,公安交警部门要优化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登记的业务办理流程等。
《规定》同时明确了外卖即时配送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义务及对骑手的管理责任,要求企业守法、合理确定配送时限和路线;定期对用于即时配送的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骑手的交通安全管理。此外,对一个星期内有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三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骑手,企业要实行派单管控。
广州市网约配送行业工联会主席何丽敏表示,广州市现有注册外卖骑手约20万人,其中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活跃骑手达12万人。本次新规用一个章节对即时配送行业专用号牌车辆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强调了即时配送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责任,为提高外卖骑手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从业环境提供了保障。
声音:
全链条规范电动自行车使用行为
平衡使用人的权利与义务
广州市人大代表,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专家张云慨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覆盖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回收等各个环节,旨在全面规范管理。此外,规定出台是经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充分调研后出台的,共收集意见12万多条,问卷5万多份,组织调研、座谈几十次,是社会各界共同智慧的结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具体的实践。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成勇认为,作为规范社会关系、实现城市管理功能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在权利和义务的设定上充分考量了各方利益平衡,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例如,《规定》在“预防安全事故,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兼顾了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权利保护。
张成勇表示,从《规定》主要内容来看,全链条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行为,对违反《规定》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即为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行为设定了边界,同时通过立法也为使用创设便利条件,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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