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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涉嫌猥亵继女案一审暂未宣判 起诉书:被告人否认其犯罪事实

11月28日,上海民警刘某涛涉嫌猥亵继女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人梅子(化名)母亲李女士处获悉,今日庭审已结束,暂未宣判。

▲李女士在法院门口

本次庭审,被害人梅子主动出庭。“她希望能给自己的前半生一个交代。”李女士称,庭审结束后,梅子情绪崩溃。

红星新闻记者从李女士处获悉,庭审前,被告人刘某涛曾称书写包含承认猥亵的承诺书是“为了哄李女士高兴”。检察院起诉书则显示,刘某涛否认其犯罪事实。

此前,李女士提供的刘某涛手写承诺书显示,“我刘某涛在与李女士这段婚姻关系中多次犯下重大过错,给李女士身体与精神上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婚姻存续期间曾与多名女子发生无数次性关系,最不可饶恕的是2015年8月16日早上跑到房间对继女猥亵,这让李女士不肯再原谅我)。”

▲承诺书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李女士曾反映,她的前夫刘某涛是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一名民警,二人曾是再婚夫妇。李女士带着女儿离婚后,与刘某涛同居,后登记结婚,刘某涛曾多次猥亵李女士女儿梅子。今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李女士女儿梅子被猥亵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曾称,“目前,该单位已经对刘某涛宣布停止一切职务,将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该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只要刑事案件有结果了,肯定会对刘某涛进行处理,会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说法。”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刘某涛被控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就猥亵儿童犯罪事实,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出,2010年至2012年,刘某涛多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被害人未满14周岁;就强制猥亵犯罪事实,检察院提出,2015年、2018年、2021年,刘某涛有三次对被害人猥亵的行为。

红星新闻记者陈馨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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