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特约评论员剑辉
据媒体报道,11月14日下午,多个知情人士爆料称,在安徽合新高铁中铁七局施工现场,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调查记者王文志、程子龙遭遇袭击,记者手机被抢夺,王文志本人右手受伤。根据现场视频,一名项目负责人面对记者“我们可以走吗?”的质问,这位负责人说:“我逮到人(记者)了,我逮到现场了,我能让你走吗?”
据悉,11月12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刊发调查报道《弹性垫层“一割就开”,合新铁路建设材料“以次充好”存安全隐患》一文,揭露了相关内幕及存在的隐患。而上述事件发生在王文志、程子龙返回合肥进行追踪报道期间。
记者节刚过,不少人刚刚点赞过记者的社会价值,呼吁过保护记者正当采访权。不料话音刚落,中铁七局的相关负责人就呼过来“一巴掌”,令人遗憾。
记者的合法采访权和监督权不容侵犯。这是党和国家以及法律赋予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新闻记者持新闻记者证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舆论监督不是洪水猛兽,让人批评天塌不下来。党的历任领导人,都支持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和批评报道。记者们通过实地采访、调查报道,监督国家大政方针落实情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面对记者的采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秉持开放、合作态度,提供必要便利条件。当然,记者采访本身也要遵循相关法规,符合职业规范。然而,在这起事件中,施工方不仅阻拦记者正常采访,还对其暴力相向。这种行为不仅违法,同时更是将舆论监督权和公众的知情权摩擦在地上。
值得注意的是,此事非孤例。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舆论监督仍面临诸多障碍和挑战。一些单位和个人,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维护自身所谓形象和政绩,对舆论监督天然抵触,认为监督就是找茬、挑刺,甚至采取各种手段阻挠打压。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还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这也映射出,建立健全舆论监督保障机制,还需发力。
须知,任何一艘舰艇都少不了瞭望者,任何一片森林都不能没有啄木鸟,任何一个社会也不能没有舆论监督。媒体所维护的是社会公义。舆论监督之所以能揭露出黑暗,恰恰背后站着更大的光明。它也不是要为难某个人,不过是想让阳光照到更多的地方。
另外,铁路施工质量关系到无数人的生命安全。如果真的存在“以次充好”,后果不堪设想。记者遭袭,只会让公众对施工方的怀疑进一步加深。对此,相关部门需要迅速介入调查,依法严惩凶手、还记者公道的同时,彻查“铁路施工以次充好”真相,给全社会一个清晰的交代。如果查实确有相关质量问题,必须严肃追责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彻底整改,不能留下一点悬疑和任何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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