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深圳10月18日消息(记者 常迪)近日,深圳发生多起电动车自燃事件,电动车事故频发使得深圳电动车相关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早在2023年11月1日,深圳就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对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提出明确规定。记者曾在该条例发布时实地走访了深圳各区地铁站出入口和城中村了解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情况。时隔一年,这些违规情况是否得到改善?10月14日,记者再次进行走访调查,现场情况却不容乐观。
一年前乱停放的地铁口如今依然通行不畅
一年前记者走访时发现长龙地铁站A出口的道路两旁停放了许多电动车,几乎占据了一半人行道空间。再次走访,这里依然停放着许多电动车,而且部分电动车停放位置早已超出划定区域。这条因停放过多电动车变得狭窄的路上,时而还有人骑着电动车驶过,十分危险。
而在地铁口前方不远处,电动车更是占据了人行道的大部分位置,有些甚至阻拦了通道口,行人只能选择绕行通过。
记者停留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里上路的电动车大多有牌照,但还是有少量电动车“无牌上路”,部分驾驶员存在未佩戴头盔的违规情况。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五和地铁站H出口。一年前走访时,这里以地铁口为中心的50米内停放了数量繁多的电动车和自行车,由于车辆停放位置在人行道上,让本就不宽敞的人行道略显拥挤,地铁口旁边的广场上更是聚集了数以百计的电动车。
如今,这里的电动车违规停放情况略有改善,大部分电动车都停放在划定停车区域内,但仍有不少电动车因划定区域已满而停放在划定范围外,人行道上还时不时有行驶的电动车与行人擦肩而过。
而在民治、布吉、田贝、固戍、龙胜等市民反映电动车停放数量较多、违停现象严重的地铁站出入口,违规现象依然不少。
一年前违规充电的城中村如今私拉电线数量依然不少
2023年11月,记者还在深圳部分城中村内发现了用户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的现象。10月14日,记者再次走访时发现,这些城中村的充电桩数量有所增加,但私拉电线的情况并未改善。
在长龙地铁站附近的细靓村,楼宇之间狭窄的通道里,以及商户、住户门口都停放了很多电动车,且有不少电动车正在使用用户私拉的电线进行充电。
记者在村内一处充电桩附近看到,在距离该充电桩不到10米的狭小过道里,就有住户从楼上私拉电线到楼下给电动车充电,且电线上有透明胶带缠绕。而在村内另一处充电桩旁边,距离几步路的地方,就有住户使用自己拉出来的电线充电。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和磡村。一年前走访时记者发现这里的电动车充电桩数量非常少且缺少标识,位置也较为隐蔽。如今,和磡村内的电动车充电桩数量有所增加,充电设施也比之前更为规范。
但记者在村内依然看到了不少私拉电线充电的情况,甚至在短短几十米距离间,就有好几个正在使用私拉电线充电的电动车。
电动车违规现象频发究竟为何?
记者留意到,除小部分电动车在路边随意停放外,地铁站附近划线区域周边的电动车违停现象大多是因为电动车划线停放区域已停满,划线区域面积明显无法满足现有电动车停放数量需求。
住在民治地铁站附近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住在附近的城中村里,村里很多人有电动车,“我们住的地方离地铁站有段距离,走路需要20多分钟,所以上下班骑电动车到地铁站最方便。”
民众生活的实际需求是导致电动车数量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而对于不少电动车车主来说,“违停”则是出于无奈。“其实大家也不想违停,但是骑电动车的人太多了,停放区域又小,每次到地铁站的时候,实在没地方停车了,就只能把车放在规定的停放区域附近,有时候出门晚一点,划线区域周边早就停满了,很多电动车停放的位置都会超过停放区域。”
另一方面,除了自我安全意识不到位之外,电动车充电桩的数量和费用问题则是造成很多电动车车主私拉电线的主要原因。
“用我们楼下的充电桩给电动车充电挺贵的,而且有些充电桩说明上写的是多长时间能充满,其实根本充不满,最后实际支付的钱比说明上标注的贵,充电时间还长。”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不少充电桩的费用折合下来与商业用电的价格差不多。
“我家楼下就有人私拉电线,方便,而且便宜,我住的那个城中村里有不少自己拉线充电的,自己拉线用的是民电,充电桩太贵了。”家住长龙地铁站附近的田女士告诉记者,她居住的城中村内充电桩很少,而且价格偏贵。“一楼住户私拉电线的情况比较多,他们拉线方便,也有人从楼上接线下来的。”
市民担忧:电动车违规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据布吉地铁站附近居民李女士反映,布吉站出口处的人行通道经常被电动车占满,“电动车把人行道都堵上了,行人不方便也就罢了,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有一次我走在人行道上,一辆电动车从后面开过来,路太窄了,电动车的车把手直接撞上我胳膊,把我带倒了,手机也摔了。”
李女士遇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记者也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不少深圳市民发布过消息,提到电动车违规行驶、停放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电动车都停在人行天桥,走着走着突然后面有车开很快,好危险”“每次来上沙总会在地铁站被人行道上的电动车撞到”“乱停放,随意在机动车道穿插,随意逆向行驶,交通事故一大部分有电动车的,很多时候走路都有点担心”……社交媒体上诸如此类的担忧不在少数。
配套齐全+有效监管市民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公布的9月全省电动自行车火灾统计数据,9月1日至9月22日,广东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34起,其中广、深两地的电动自行车火灾数占全省火灾总数的56.8%。数据对车辆起火时的状态进行了统计,超过73%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停放、充电期间。
其实早在2023年11月1日,深圳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就已正式实施,不仅对电动车违规行为做出了详细的约束,同时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等问题也提出了应对措施。同时,在监管方面,《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也作出了明确说明。
《条例》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监管。一是列举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和充电的地点,并对违规停放、放置、充电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二是落实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既有建筑场所,要求其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要求区人民政府为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既有建筑场所,优先就近规划公共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三是明确物业服务人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条例内容,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住房建设部门、公安派出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街道办事处按照条例规定应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也应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充电等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违反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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