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因入户安检弄虚作假被罚一万元。
根据通报,2024年9月25日10时,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石排分局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塘尾商业街6号101室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店铺内有一个15KG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但石油气钢瓶上没有安装自动切断阀装置。
经调查,供气企业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安全检查单据显示的检查结果为“合格”,该燃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存在一处弄虚作假。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对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计量装置、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气瓶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二年。入户安全检查不得弄虚作假。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被罚一万元。
南都记者还了解到,在今年第二季度东莞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中,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因“超过瓶装燃气供应站等级规定的容积存放瓶装燃气”,被扣20分。在今年第三季度东莞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中,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因“未按要求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又被扣20分。
根据天眼查消息,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广东兴华燃气集团官网消息显示,东莞市东城兴华燃气有限公司隶属于广东兴华燃气集团。广东兴华燃气集团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2.2亿元,主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含天然气与石油气)、实业投资等,属下有11家子公司。
采写:南都记者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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