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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居民在家酒后吸烟引发火灾,幸无人员伤亡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获悉,9月22日傍晚,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一小区居民家中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平方米,客厅有过火痕迹,其他房间受烟熏。消防人员调查询问后发现,住户在客厅沙发饮酒后吸烟,不慎将沙发引燃。

起火住宅。图源: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据了解,9月22日18时15分,石景山区消防救援局接到报警,迅速调派消防救援力量前往救援。在消防救援人员开展救援时,物业微型消防站已将附近人员进行疏散,明火很快被扑灭。所幸,因邻居发现及时、微型站工作人员疏散高效,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起火住户阳台窗户的玻璃破碎,客厅沙发、电视、空调等物品被烧损。

消防人员介绍,一个点燃的烟头,中心温度可高达700至800摄氏度,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常见的可燃物自燃点都很低,比如纸张、棉、麻及其织物等,燃点大都在200至300摄氏度。香烟点燃后的温度比起这些固体可燃物的燃点温度高出2到3倍。

石景山区消防部门提示广大市民:不要躺在床和沙发上吸烟,特别是在瞌睡状态或者醉酒状态下,极有可能发生人睡着了烟却没熄灭的情况,从而引发火灾;吸烟时不要将香烟随手乱放,吸完烟后,一定要将烟头完全掐灭,放到烟灰缸或金属、玻璃等不易燃器具内;在公共场所内一定要严守吸烟管理规定,不得在严禁吸烟处吸烟;大风天不要在户外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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