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门诊报销金额更多了
改革前
普通门诊统筹每月最高报销150元,一年最多报销1800元。
改革后
一个自然年内的门诊报销金额最高可以达到1.2万元。
2
门诊报销范围更广了
改革前
参保人只是在社区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改革后
职工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产前检查及计划生育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均纳入职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凭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流转处方,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也可以报销。
3
门诊报销比例更高了
改革前
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改革后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提高5-10个百分点,签约家庭医生的,报销比例分别再提高10个百分点,退休人员最高可达85%。
4
门诊报销资金更足了
改革后
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仍然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在职职工个人医保缴费仍然全额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划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按月定额80元标准由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
5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更宽了
改革后
个人账户资金除用于本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外,还可以用于本人及其在沈参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等。
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优化职工大额补助政策。
增加“沈阳智慧医保”APP服务功能。
满足群众就医购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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