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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阳性!按涉毒处理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上“瘾”更上“刑”

但是,总有人“不信邪”

偏要“剑走偏锋”,以身试法

近日,江西赣州市信丰县公安局大塘埠派出所在工作中获悉,辖区一出租房内有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大塘埠派出所立即联合禁毒大队、特巡警大队迅速出击,当场抓获7名违法行为人。

经尿检检测,7名违法行为人结果均显示依托咪酯呈阳性。目前,上述7名违法行为人已被信丰警方依法处理。

此前,信丰县公安局油山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获悉辖区内有人涉嫌吸食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油山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迅速出击,当场将嫌疑人曾某汕、黄某抓获归案。

经尿检检测,2人的结果均显示依托咪酯呈阳性。目前,违法行为人曾某汕、黄某已被信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23年9月6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换而言之,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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