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南都记者从湛江霞山警方获悉,连日来,警方成功破获1宗非法捕抓、出售野生保护动物案,并救助了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霞山警方救助猴面鹰。
11月4日,霞山警方接到非法捕猎及售卖国家保护动物的有关案情。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并当场抓获嫌疑人李某焕(男,38岁,坡头区人),缴获青脚鸟4只、缩衣鹤3只和水蜡蛇1条及收缴网袋和铁丝圈等作案工具。
经查,嫌疑人李某焕自10月中旬起,多次利用网兜等工具在坡头区乾塘镇某村的一莲藕塘进行非法捕抓并出售。目前,嫌疑人李某焕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外,南都记者了解到,近日,霞山警方还救助了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1月4日16时许,霞山警方接报称,某住宅附近草地上有一只鹰。该动物因伤无法飞行,初步判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20时许,民警将鹰隼送至湛江市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
两天后,霞山警方又接报称,某工地发现一只无法飞行的猴面鹰。民警对受伤的鸟进行简单检查,发现其左翼无法展开,疑似受伤。
经专业机构鉴定,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属下的猴面鹰。11月7日,民警将其护送至救助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韦娟明通讯员劳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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