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情感纠纷心生不满,购置绳梯、砍刀、尖刀等作案工具,潜伏他人家楼顶等待作案时机,并于次日凌晨入室砍人致2死1伤。该男子多年前还伙同他人盗窃电解铜及铜配件,价值20余万元。南都记者从湖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0月10日,该院开庭审理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一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蒋某某因情感纠纷对被害人王某、刘某心生不满。3月17日,被告人蒋某某购置绳梯、砍刀、尖刀等作案工具,潜伏在被害人王某、刘某家楼顶等待作案时机。次日凌晨1时许,蒋某某入室将王某、刘某、朱某某(王某之女)砍伤后离开,王某、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朱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此外,2010年2月,被告人蒋某某与他人驾驶面包车窜至荆州市开发区某公司,入室窃得电解铜及铜配件数件。随后,将所盗财物卖出,共获赃款85000余元,蒋某某分得赃款17000元。经荆州市沙市区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蒋某某等人盗窃的电解铜及铜配件价格为228315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被告人蒋某某的刑事责任。庭审历时两小时,将择期宣判。
采写:南都记者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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