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孙女士在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存入一百万现金,五年后打算支出来,没想到一百万只剩一元!
孙女士向银行讨说法时,竟被银行起诉,刑事拘留!
然而法院在经过调查取证后发现,银行指控孙女士的罪名不能成立,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本金和利息。
可银行拒不执行判决,终于在2021年,法院强制执行了。
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纸判决书,揭开这桩案子的离奇真相。
01 孙女士伪造存折?
2009年,孙女士把一百万元分两次存入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因为一时用不到这钱,便存了五年定期,便一直没有去银行查看钱款去向。
因为银行在老百姓心中,是比保险柜还保险的地方,是最让人放心的地方。
2014年,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全部业务都并入农商行,包括债权,债务等等,都被农商行接管。
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打算用钱时,遂去农商行薛城支行取钱,她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存折里面只有一块钱!
孙女士当场懵了,要知道,100万可不是小数字!怎么会说没就没了呢?
孙女士自然不可能放弃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她做梦都想不到,她的钱竟然在银行里丢失,说出去谁信呢!
所以她找银行讨要说法,为什么存的钱只剩一块?存钱期间她并没有来取过钱。
薛城支行认为孙女士在无理取闹,并且涉嫌伪造存折,所以报警把孙女士抓了起来,他们还起诉孙女士涉嫌仿造金融证券等罪行。
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则对孙女士的存折鸡蛋里挑骨头,说存折有破损,明显属于伪造。而且,孙女士对这笔钱款的来路语焉不详,前后矛盾。
更重要的是,孙女士并没有证据表明,她曾经存过这笔钱。更何况,一百万现金放在银行,长达五六年不管不问,于情于理不合。
所以,银行与孙女士之间没有储蓄合同关系。
薛城公安分局于2017年立案侦查,并于次年3月对孙女士刑事拘留。
而另一边,孙女士不但巨额存款不见了,还莫名其妙被抓去坐牢,孙女士怎么能咽下这口气?
02 峰回路转,原来另有蹊跷
孙女士上诉后,案件发回重审。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经过调查取证,才慢慢让案件的真相浮出水面。
据孙女士律师说,孙女士的钱是被银行内部职员田艳取走的。如今的田艳是当地一家国企银行职员,曾在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工作过。
孙女士的一百万存款,被田艳分几次取走,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
其中二十万,取走的又另有其人。取款竟然如此混乱,只要是内部人员,什么人都能随便取走!
不仅仅孙女士的存款遭此厄运,其他还有九名受害人的钱同样遭此厄运,累计金额达到六百多万!
因为孙女士的遭遇,导致这些人担忧自己的存款安危。没想到他们去支取的时候,真的也是不翼而飞。
群体性的存款丢失,这么恶劣的恶性案件,终于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调查结果让人吃惊不已!
田艳用同样的手段窃取了其他几名受害者的存款,他们集体起诉银行,讨要说法,要求银行支付他们的本金和利息,得到当地法院的支持。
田艳得知消息后,早就一走了之,想逃避警方的追捕。
可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她最终被警方抓获,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判10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孙女士的冤案终于得到伸张,对此,法院也做出判决,银行指控孙女士伪造存款凭证的罪名不并成立。孙女士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
经过这么长时间,孙女士终于可以要回自己存进银行的一百万存款和利息了。可是,孙女士等来等去,仍然无法取出自己的存款,这到底是为什么?
03 孙女士胜诉,却为何仍拿不到钱?
在判决书中,法院表示,孙女士没有伪造存折,她的存折是真实有效的,所以农商行需要按约定付给人家本金和利息。
法院对此还表示,这一百万元钱能被自己内部员工非法取走,足以说明银行内部管理实在是混乱,监守自盗,应该负全部责任。
最终法院宣布,自判决生效日十日之内,银行应该把孙女士的存款以及利息全部偿还给孙女士。
可是直到半年过去,孙女士仍然没有收到农商银行的一分钱。无奈,法院只能对农商行薛城支行采取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00万元。
04 屡禁不止的大额存款消失案
大额存款凭空消失的案子,孙女士并不是第一个受害者。
根据裁判文书网2020年12月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在2015年到2018年三年之间,被告人祁某在甘肃榆中县农村合作银行上班期间,挪用储户吴某存款125万余元。
吴某通过微信转账和现存等方式共存款125万,都被祁某用开空存的方式把吴某的存款挪用于投资理财以及自己消费。
案发后,祁某退还吴某10万元。
还有一桩存款消失案,就是建设银行广州利雅湾支行发生的巨款消失案。
2016年,李某存在银行的一千万元巨款不翼而飞。
在本案中,李某存在泄露信息的嫌疑,但是建行作为一个国有大行,根本没有切实做好监管好储户存款的工作,导致被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所以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各打五十大板,最终以建行赔付李某450万了事。
这些事故的发生,都从各个
让我们再回到枣庄农商行孙女士一案中来。
有知名评论家说,枣庄农商行存款丢失一案,直接影响储户对银行的信心。储户存款竟然可以随便被人支取,这么大的风险漏洞竟然这么多年都存在着,实在是太不应该。
再者,存款是被银行内部人员取走,却否认储户曾经存过钱。这种行为太过恶劣,储户存款没了,银行不但不打算负责,还想让储户自证“我确实存过钱”。否则就告人家伪造存折!这简直就是强盗逻辑!
如果银行连这点担当都没有,还怎么能让储户信任他们,让储户继续往他们那里存款?
作者:临沂风铃
编辑:桢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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