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生活经验

古代酒肆和酒馆的区别(唐朝时期酒肆文化介绍)

原始社会的人最初是以货物交换来完成商品交易的,后来有了钱币,就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发展。

生产了酒,就有需要酒的,自然就要进行商品交换,酒肆自然也就应运而生,成为酒类买卖的专业场所。酒肆又称酒家、酒务儿、酒店。档次高级一些的称为酒馆、酒楼。在酒肆干活的称为酒保。

酒在中国古代直至现在,都是非常重要的商品,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酒肆卖酒并为顾客提供饮用器具及各种服务,在发展中也随酒肆的形式变化有各种名称的变化,如酒舍、酒垆、酒家、酒楼、酒馆、酒店等。据文献记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酒肆。

唐朝有万国来朝的气派,也正好与酒的品性相符,所以诗酒大唐在历史上留下赫赫盛名。唐朝时期的大小酒肆遍及全国城乡,高楼百尺酒旗鲜亮。正是"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大好河山,一片酒旗招展,非常有趣,这就是当时的最好写照。

唐代,胡人经营酒肆是唐朝娱乐行业的主力。在长安,胡人酒肆主要开设在西市和春明门到曲江一带。酒肆的招待,即是西域的女子,被称为"胡姬"。她们是促使胡酒在唐代城市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京都长安和东都洛阳甚至有很多西域胡人开设的酒肆,金樽蕃酿、胡姬侍酒是吸引酒客的一种手段。

异域风情的酒肆,加以胡乐,婀娜的胡舞,高鼻大眼的胡姬,总会让那些风流才子、贵族子弟流连沉迷。汉族人也不会坐失良机,自然也会让妙龄女子当垆,酒香脂香交融,以此做最好的酒旗招牌。"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这样的情景,甚至比酒香还要夺人心魄。

平民成了酒肆的土客,那些辛苦的渔父、樵翁、落魄举子、小商人等坐在小酒肆里,或则品尝美味,或则借酒浇愁,尽显人间百态。

唐朝百姓重礼教,在饮酒方面虽不拘一格,却也有章法。时逢佳节,家人相聚一堂,酒文化便在此时展现出来。一般而言,东座为首,巡酒时从首座依次往下,若有客人在场,斟酒的下人不能入场,而巡酒时,无论首座还是次座,都不可推脱,赏赐给斟酒下人的酒也必须喝。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203304862@qq.com

本文链接:https://jinnalai.com/jingyan/257001.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