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由来简短(普通话的由来100字)
普通话的由来简短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1949年新成立的北京中央政府确定现代标准汉语由国语改称普通话。
普通话的由来100字
1909年清政府将北平语音命名为国语,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音注音字母,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国音常用字汇》确定了国语标准,至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出现确立了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律地位。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
推广普通话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利于社会交际。
普通话还是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是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汉语的首选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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