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博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发布《关于确定黄善华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下称《决定》)。
来自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博罗分院(博罗县人民医院)的医生黄善华,因在下班回家途中及时发现一名车祸伤者,并在伤者连续出现两次心脏骤停时及时施救,拟被确定为见义勇为。
“任何时候都需要有第一个冲上去的人,我只是刚好是这个人,做了一名党员、一名医生该做的事。”黄善华说。
博罗医生黄善华拟被确定为见义勇为。
据博罗县人民医院,黄善华是该院神经外科二区的副主任医师,同时也是一名共产党员。自2011年大学毕业后,他就入职博罗县人民医院,至今已从医13年。
《决定》讲述了黄善华抢救伤者的过程。2024年3月8日17时40分许,博罗县人民医院的医生黄善华驾车途经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法院路口时,遇见两辆小车碰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黑色小车的驾驶员下车检查车辆情况,而黄色小车的驾驶员却迟迟未下车。
黄善华预感黄色小车的司机可能有危险,急忙把车停靠路边,前去查看黄色小车司机的情况。一看才发现,黄色小车内的驾驶员头部有伤,伴有大量出血,且意识模糊,呼吸困难,无法应答。情况危急,黄善华在其他路人的帮助下立即将该名驾驶员从车上抬下平放在安全区域,将其头部放侧一边。在等待120救护车期间,黄善华密切关注伤者情况,发现伤者没有了脉搏,并连续两次出现心脏骤停,迅速对其实施心肺复苏急救。直到救护车到达现场,黄善华与救护人员交接好伤者情况后才默默离开。
黄善华表示,他在行驶过程中目睹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于是第一时间下车救人,是第一个抵达现场的人。“这名女性伤者在车内被撞后下巴受伤,出血量很大,而且卡在车里出不来。”黄善华说,他开始施救后,陆续有很多人过来帮忙,其中也包括一位同样来自博罗县人民医院的同事。
在众人的帮助下,黄善华把伤者转移到地面进行心肺复苏,期间伤者曾连续两次出现心脏骤停,经过及时抢救,在救护车抵达时,伤者仍有意识。不过,由于伤情严重,该名伤者在送院后,经急诊科抢救并转至ICU,最终不治身亡。
从医多年,黄善华曾多次参与交通事故的现场抢救工作。“我的经验是,如果现场出了事故,只要有人上前,哪怕只是撑伞,就会有其他人愿意前来搭把手,这能为医务人员施救争取更多宝贵时间。”黄善华说,“如果每个人都有‘帮一把’的心态,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照亮更多有需要的人。”
黄善华(右一)是博罗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二区医生。
目前,《决定》正在公示中,公示时间自2024年7月2日至7月10日。
《决定》指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下称《条例》)、《惠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博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织博罗县公安局开展调查取证,认为黄善华同志在群众生命危难之际及时施救,其行为符合《条例》第九条、《办法》第二条规定,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博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决定确认黄善华同志为见义勇为,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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