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黄志刚
通讯员韩程穆煜
案涉广东、上海、湖北、湖南等9省市,抓获八十多名犯罪嫌疑人,非法交易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3万余只……今年5月20日,由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秦某、郑某、袁某文、袁某山等人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案宣判,多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罚金、拘役和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至此,盘踞在江汉平原的一个特大野生动物地下交易市场被连根拔起,2个涉及“捕、运、销”全链条的野生动物犯罪团伙全部伏法。
检方提前介入,成功查获85名嫌疑人
2023年4月,荆州警方获得线索,一辆沙市至广州的长途客车因非法运输野生保护动物被湖南警方查获。民警从客车货箱中搜出55箱野生鸟类共计412只,其中包括黑水鸡144只、夜鹭108只、绿翅鸭160只。
民警调查发现,此案和之前一起收购贩卖野生保护动物案有交叉,货源都源自荆州监利市的何某法等人。民警还发现,该犯罪团伙以湖北监利为据点,并逐步将犯罪行为扩张至湖南、广东、广西和浙江共9省市。
鉴于案件涉及范围广,作案人数多,涉及野生动物数量大、品种多,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提前介入此案。
因审查逮捕阶段只有7天的办案期限,办案人员要在7天内吃透案情、理清证据、准确打击犯罪,这样的难度极大。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加班加点阅卷,在介入中明晰案件突破口。
随着审查不断深入,案情脉络逐渐清晰:以袁某山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盘踞监利市各乡镇,纠集多名本地及外省非法狩猎人员猎捕野生鸟类,通过“低买高卖”“买进卖出”“异地供货”等方式,从猎户手中收购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再通过长途客车、冷链物流等运输方式出售至全国多省市。
经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共同努力,先后抓获袁某及其多个团伙成员及猎户、中间商、餐馆老板、网络销售商共85人,查扣捕鸟网、捕蛇网、麻雀粘胶、鸟具模型、头灯、鸟叫声U盘、电子诱捕设备等非法狩猎工具四千多个,现场查获野生动物3000余只(条),查实野生动物实际交易金额三百余万元,核实非法交易“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3万余只(条)。
检方抽丝剥茧,全链条追究法律责任
“案件先查获的是非法收购者,涉案数量大,几经转手进行贩卖,上下线涉及人员众多,跨多省、市、县,很多野生动物已经食用或者剥皮冷冻,看不出本来面貌,如何确定野生物种及其价值,如何确定交易野生动物的数量?取证非常困难。”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饶芸安,在接手该案时敏锐意识到,案件的关键与困难之处在于明确受侵害野生动物种属及数量。
针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犯罪的特点,承办检察官通过引导警方对查获的野生动物规范开展抽样鉴定,梳理交易双方的聊天记录和资金往来、车辆的活动轨迹、销售野生动物的价格,合理确定涉案野生动物的种属及价值。
承办检察官认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销售陆生野生动物,全链条追究相关人员的公益损害赔偿责任,才能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环境。
于是,沙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圆桌会议等形式,督促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与秦某、袁某山等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2023年12月,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提起公诉,并根据犯罪事实、法律适用、起诉条件、公共利益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当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情节,分别提出了量刑建议。
此外,为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该院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联合法院和公安机关,向沙市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自然资源等部门送达首份涉野生动物保护《联合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切实守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我们将继续协同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世龙说。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203304862@qq.com
本文链接:https://jinnalai.com/h/666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