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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称”事件续集!人大代表:限制网红打假!打假前必须提前报备

近期,江苏南京和连云港接连发生两起引人关注的网红"打假"事件,引发了社会热议。

本来这件事就还没消停,人大代表就出来发表意见了。

人大代表王波提出,要求当地政府对"职业打假人"进行必要的限制,即在进行打假投诉举报时必须提前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这一下子可是让网友们炸了锅,没人打假,难道让消费者去吃亏吗?

王波代表提出这一建议的主要理由是,根据他的调查和了解,部分自称职业打假人员存在借机敲诈勒索企业、干扰正常经营秩序、影响当地营商环境等严重不当行为。

他指出,这些人的行为动机往往不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而是将打假作为一种纯粹的赚钱手段,以谋取个人或团伙利益。

这些人明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却还会蓄意大量购进,然后以此为由进行夸大其词或虚构事实的投诉举报,最终获取高额的赔偿或补偿,从中牟取经济利益和暴利。

这些人的做法已经形成了一个职业化、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给相关企业和当地营商环境带来了极大干扰和不利影响。

对于王波代表的这一建议,连云港市有关部门予以了回应和肯定。

官方承认,确实存在一些自称职业打假人员,借消费维权的名义行使敲诈勒索、非法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给企业的正常运营带来极大困扰。

因此,有必要对这一行业进行必要的规范和限制,堵塞相关法律漏洞,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事实上,现行法律法规是支持和保护合理打假行为的,这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对于查证属实并通过正当途径进行的投诉举报,相关监管部门应该依法予以支持,并给予必要的奖励和保护。

然而,王波代表的这一建议被指可能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产生一定冲突。

质疑者认为,如果企业能够诚实守信、商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自然就无需担心正当合理的打假行为。

相反,允许和支持符合法律的打假行为,不仅有利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助于督促企业重视产品质量,促进整个市场的诚信体系建设,整个社会都将从中受益。

因此,维护好市场的公平正义,关键在于严格执法,从严格落实现行法律法规做起,对那些真正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假人进行惩处,而非对整个行业设置过高门槛和过多限制,这可能会适得其反。

相比之下,保留正当合理的打假权利,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支持和奖励,无疑更加符合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诚信的初衷。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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