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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足协主席陈戌源,正式审判了

备受广大球迷关注的中国足坛反腐打假系列案件,今天有了最新进展。

据《央视新闻》报道,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涉嫌受贿案今天上午在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央视记者现场报道,陈戌源涉嫌受贿案开庭时间为上午8点30分,陈戌源已在法警的押解下到达法庭候审。今天开庭的法庭有36个旁听座位席。据了解,今明两天将有5名牵涉中国足坛系列反腐案的被告人出庭受审。

今天,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中国足协原国管部部长陈永亮、武汉市足球管理中心原竞赛部部长刘磊出庭受审。明天,也就是本周二,中国足协原副主席于洪臣、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出庭受审。

据记者赵宇发文,陈戌源被带走调查的时间大概发生在2023年2月12日前后,颇有讽刺意味的是,被带走调查前的2月9日,他曾召集中国足协中层干部开过一次警示教育动员会。会议主要目的是告诫所有人“有问题交代问题,没问题的好好工作”。3天后,有问题没有主动交代问题的他被带走调查,直到今天开庭。

本月初,央视年度反腐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曾揭露中国足球领域腐败案的相关细节,其中提到陈戌源在上任中国足协主席前夜,两名地方足协负责人各送上30万元“拜码头费”。此外,陈戌源还收了卓尔俱乐部行贿的200万元,为李铁上任国家队主帅开绿灯。

陈戌源事后回忆:“俱乐部给我送钱,跟我推荐,他说陈主席李铁这个人不错,国家选拔队主教练(职务)为他的未来能够创造一个机会,创造一个平台。”但这260万元,仅仅是陈戌源受贿罪行的冰山一角。

而官方起诉指控是这样写的:陈戌源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党委副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何理解“数额特别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特别巨大 ”,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著名记者李璇透露,陈戌源受贿数额保守估计在3000万以上。

前《体坛周报》记者冉雄飞爆料,陈戌源有一笔受贿金额,就达到让人瞠目结舌的5000万元。当时的深圳队总经理丁勇,用5000万元贿赂陈戌源和刘奕(时任足协秘书长),黑掉天津天海,让深圳队递补重回中超(2020年)。

当然,这些是传闻还是事实,是夸张还是低估?陈戌源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到底是有多少?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他人”又是哪些人?谋取了什么样的利益?提供了哪些便利?这些涉嫌犯罪的证据,也将在庭审中一一呈现。央视新闻表示,陈戌源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于陈戌源的刑期,有刑法专家分析,陈戌源由于是在湖北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中院一审本就代表是重案特案。等待陈戌源的,至少是十几年,无期徒刑或死刑也不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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