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余晖
据最高检1月12日消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星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肖星,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江西上饶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学位。
2005年,肖星加入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在上海分公司工作几年之后,他担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总经理。
2013年,肖星担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4年后(2017年5月)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副总经理。
2020年6月,他担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起兼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1929年在上海创立,是我国唯一一家管理总部在境外的中管金融企业。
中国太平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升格为副部级金融央企。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太平快速发展,连续五年入榜《财富》世界500强,列第334位。
2023年6月底,肖星还曾露面。6月28日下午,太平养老上海分公司举办客户交流会。当时,肖星发表视频致辞。
2023年7月18日,肖星被查。在肖星被查之前,就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太平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失联”。
今年1月5日,他被双开。
纪委通报称:
肖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等安排;
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弃守廉洁底线,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践踏党纪国法,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融资、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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