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监委1月6日公布消息称,广东省清远市委原书记郭锋已被“双开”。
通报称,经查,郭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广东省纪委监委指出,郭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郭锋,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广东大埔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郭锋先后担任过肇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0年,年满60岁的郭锋从清远市委书记的岗位上卸任,后于2023年10月宣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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