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广东省目前是我国数一数二的经济大省、外贸大省、人口大省也是对外开放前沿、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可以这么说,无论是地区生产总值、地区财政收入还是对外出口总值、外资利用总额,广东都是妥妥的“尖子生”,的确值得国家高度重视以及其他兄弟省份积极学习。也正因如此,鉴于广东的巨大体量,国务院相关部门也是在广东派驻了相应的垂管机构帮助广东健康发展、同时也对广东的相关工作领域进行监管。据不完全统计,当前中央派驻在广东省的正厅级单位至少有30个。
首先,海关系统就有8个正厅级机构设在广东,分别是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深圳海关、广州海关、拱北海关、汕头海关、黄埔海关、江门海关、湛江海关。其中,广东分署成立于1980年,目前是由海关总署直接领导的正厅级派出机构,下辖1个副厅级的缉私局、15个正处级机构以及1个直属事业单位,另外还管理副厅局级的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广州海关的管辖范围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佛山市、肇庆市、韶关市、清远市、云浮市、河源市及深圳市大铲岛的海关管理工作,覆盖广东省行政区域面积约50%。
而深圳海关的管辖范围是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拱北海关的关区范围包括珠海、中山两个地级市;江门海关关区管辖范围包括江门市、阳江市;汕头海关的业务管辖范围包括粤东5个地级市(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梅州市、汕尾市)和全国首个特别合作区——深汕特别合作区,覆盖面积3.1万平方公里。至于黄埔海关的业务管辖范围包括广州市黄埔区、增城区和东莞市;湛江海关管辖范围为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的各项海关管理工作。
其次是国家税务总局,作为主管全国税收、非税收入以及社保医保征收工作的领导机构,税务总局在广东设立了3个正厅级的业务机构: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在此先介绍一下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级别为正厅局级,同时加挂“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稽查局”牌子。税务总局广州特派办的管辖范围是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深圳范围内税务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税收执法合规性检查、财务内审、跨区域涉税大案要案稽查等任务,内设办公室、法制处、监管处、党建处、第一大队、第二大队。而深圳市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也都是正厅级(彼此互不隶属),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管理,前者作为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负责深圳范围内的税收、非税收入、社保医保征收以及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等工作;后者则是负责除深圳市外的广东范围内的税收、非税收入、社保医保征收以及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等工作。
接下来,再介绍一下财政部广东监管局、财政部深圳监管局:这两个监管局都是属于财政部的正厅级派驻机构,前者的办公地址在广州市天河北路617号鸿翔大厦,领导职务设一正两副,局机关设有办公室、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监管五处、机关服务中心。而后者的办公地址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国税大厦21-23层,领导职务设一正一副,局机关设有办公室、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在任务职责方面,财政部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主要承担调查研究属地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决算编制情况进行评估并向财政部提出审核意见、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控、审核审批属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等等工作。
然后,再介绍一下国家审计署派驻在广东的办事机构: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是正厅级,机关设14个内设处室,领导班子由一名特派员、三名副特派员、一名纪检组长组成,其审计范围包括广东、福建两省。当然了,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范围主要是省级人民政府、中央单位驻地方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中央所属驻地方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国有企业以及中央投资或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相关财务情况、收支情况、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接着,介绍一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驻在广东的两个正厅级机构,即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这两个监管局的领导职务都设有相应的局长、副局长、纪委书记,但其内设处室暂时还未对外公开,主要职责是统筹辖区内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对辖区内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牵头打击辖区内的非法金融活动、对辖区内的金融从业机构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等等。
最后,还有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下辖的广州、珠海和深圳三个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及广东省公安局特勤局(只是挂名在广东省公安厅、其实是垂直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下辖的深圳市分行、广东省分行,商务部派驻的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及交通运输部下辖的珠江航务管理局、深圳海事局、广东海事局,中国证监会下辖的深圳证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综上所述,目前国务院各部门派驻在广东的正厅级机构大约有30个,当然了,若有遗漏还请大家在评论中积极补充。
创作不易,欢迎点赞、关注、转发;转载请联系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203304862@qq.com
本文链接:https://jinnalai.com/h/424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