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湖南常宁县柏坊镇万松村网友在网上求助,称其11岁的女儿被邻居男孩性侵后杀害,抛尸湘江。家属精神崩溃,恳求亲朋好友能够提供有帮助的建议或者人脉资源,为失去的女儿伸张正义,将罪犯绳之以法。
据遇害者的母亲讲,因为自己和老公常年在外地打工,11岁的女儿阳阳(化名)和爷爷奶奶一起在老家农村生活,平时自己单独居住。事情发生在7月27日晚上,因为第二天早上爷爷奶奶叫阳阳吃饭的时候,发现人不见了,平时女儿拿的手机也一直打不通。
万分焦急的爷爷奶奶在村里四处打听,有村民告诉他发现村里一个小孩尹某曾在当晚拖着一个大的行李袋,抛进了村子附近的湘江河里。村民感觉可疑,询问他时,尹某称他不小心烧了外公的衣服和鞋子,怕家人发现后责备,就悄悄把烧毁的衣物装进袋子抛进了河里。
找寻不到失踪的女儿后,家人只好报警,根据家属提供的线索,警方在湘江江边找到了行李袋。正是11岁的阳阳,被杀害后装进袋子里抛进了水里。当时嫌疑人尹某就在旁边观看警方办案,被当场控制。
据阳阳母亲讲,打捞出来的遗体下身只穿了一个睡裙,裤子被人脱下,疑似被人性侵。嫌疑人对警方称因为女儿和他发生口角,骂了他一句,嫌疑犯尹某怀恨在心,趁其家人不在身边,用睡衣的裙摆将阳阳勒死,又从死者家中找到了一个行李袋,在晚上抛尸湘江。
事后通过警方得知,尹某到今年8月20日才满14岁。8月6日,万松村村委的工作人员回应称男孩已经被抓起来了,确实未满14岁,其父母是事实婚姻,并没有领证,生下尹某后没几年两人分手,尹某平时在邻村爷爷奶奶家生活。
事发地是尹某的外公外婆家,尹某暑假期间来这里玩,没想到下此毒手。因为嫌疑人作案时未满14岁,阳阳父母担心警方会以其未成年为由不予立案,所以在网上求助,恳求社会各界建议,希望能让杀人者付出代价。
按照新修订的《刑法》,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可判处死刑、无期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十二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并不是法外对象,在本案中,嫌疑人性侵未成年少女,残忍杀害后还抛尸毁迹,情节当属非常恶劣,理应从重判处。
虽然有望让凶手血债血还,但11岁女儿的离去,家属的伤害永远无法弥补。最近几年未成年人发生的恶性案件越来越多,这些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不计后果,作案手段极为残忍,非死即伤的暴力事件成了双方家人难以承受之重。
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和施暴者以农村留守儿童居多。他们平时多和爷爷奶奶居住,家庭往往疏于管教,因为年龄代沟家人之间也很少沟通。长辈也只能照顾其饮食起居,很少关注其精神世界和社会交往,为悲剧的发生埋下了祸根。
这些未成年人平时过多接触网络,也让他们心理过早成熟,如果再接触暴力方面的信息,很容易产生不健康心理。学校和家庭的双重失职,最终把这些留守儿童推向深渊。
背井离乡抛家舍口外出谋生,是不少农村人无奈的选择,但在赚钱和教育孩子方面,必须要做好平衡。家中留守的未成年子女,是暴力犯罪的高危人群,一旦发生悲剧,再多的钱也挽不回损失。
父母的关爱不能缺失也无法代替,在诸多矛盾中,必须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免发生意外后追悔莫及。另外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既是每个家长义不容辞的义务,也是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希望法律能为崩溃的父母讨回公道,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最重要的是,我们的社会应该关注到这样的现象,并真正做出改变,让留守儿童不再生活在犯罪的阴影下,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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