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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稽!得知老房拆迁,五姐妹连夜接走老母亲,拆迁取消后,又要求弟弟赡养

身为子女,本应承欢膝下,尽责尽孝,方得家庭和睦,阖家欢乐。但是近来却有这么一件事让人大开眼界,指责纷纷。

原来是王某家的五朵金花将身为母亲的王某从弟弟那儿接走赡养,可得知无法得到拆迁款后又当甩手掌柜,将母亲送回不管的丑事。

五个人为利而来,在得知无利可图之后直接显露出了真面目,装都不装地将母亲像踢皮球一样踢向了自家弟弟那儿。仿佛母亲不是母亲,而是图利的工具。那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最后他们的母亲又去往何处?

一.突闻拆迁消息

河南某五姐妹心中并不太平,藏了事所以每天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觉。不知从哪传来的小道消息,说是老家那边来了一群西装革履的人,他们在家里的房屋附近转了又转,说是好像要房屋拆迁,建造一个大型农家乐。

姐妹们听了这个消息这还了得,房地产开发拆迁赔款的好事就这么突然降临在了自家头上,这要是真的拆迁成了,少说也得每个人赔个十多万吧。五个人本来就在农村,靠着种地、纺织这点粗活维持生计,这笔拆迁款无疑是令人眼馋的香饽饽。

但是随即五姐妹们又犯了难,她们都已经嫁人,陆陆续续从老房子里搬了出来,户口都已经都迁到了现在的家中。而老家那套房子若还是父母的也就算了,因为她们也不赡养老人,老人全靠自家弟弟养着,所以房子也过户到了自家弟弟的头上。

现在是无论如何都分不到那笔钱,五姐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想什么对策才能分一杯羹。左思右想之下,她们决定将母亲接回去,五姐妹轮流赡养。

二.姐妹轮流赡养

这五姐妹可不是突然良心发现,想要尽到子女的孝道,让母亲享尽天伦之乐,而是另有所图。其实一开始,她们的父母也没打算将老家的这套房子过户给儿子,而是想着以后老两口的财产就给那些愿意养他们的均分。

可是老两口也没说明白,加上农村重男轻女的观点根深蒂固,五姐妹就这么从小接受洗脑,认为家中父母的财产理应全归唯一的儿子,自己的弟弟。她们也就没有心思去将母亲接过来赡养,反正自己一分钱也分不到,何必白费这个力气。

她们没想到的是,身为子女,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她们这么多年,即使死后财产少分给她们。但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她们都有这个义务看望老人,赡养老人,而不是直接多年都不闻不问,不管不顾。

这次突然将母亲接回自己家,五姐妹轮流赡养,目的就是为了一边稳住母亲,让自家弟弟无法与母亲朝夕相处,好让自己的地位在母亲心中提高,说不定到时候拆迁的时候母亲就会心软,叫弟弟分她们一笔钱。毕竟母亲大人开口,她们的弟弟也不得不从。

还有就是她们想在赡养母亲的时候,不断劝母亲将老家的房子过户回来,若是能过户回来对她们来说就是大喜过望,她们可以直接继承拆迁款,名正言顺不用低声下气求弟弟施舍。

三.拆迁梦想破碎

这一养就是三年,这三年里,她们没少使劲讨好母亲,五姐妹使出浑身解数,生怕母亲一个不满意就回去了,那这笔巨款与自己是彻底无缘了。但是都这么长时间了,怎么拆迁那么是一点动静都没有,五姐妹疑惑的很,忍不住纷纷对外打听。

多方打听以后,小妹带回来一个坏消息,说是拆迁计划暂停了,近几年老家的房子都不会被纳入建设规划区里,也不知道拆迁猴年马月才能轮得上老家的房子,她们这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听此噩耗的五姐妹瞬间就不想干了,母亲在她们眼里从老佛爷变成了敝履。自己辛辛苦苦养了母亲这么久,结果什么都没有得到,付出的所有全部白费了,现在的她们看到母亲就碍眼,巴不得弟弟早点把母亲接到老家去。

为了早点摆脱母亲这个累赘,她们还恬不知耻地叫来了当地的记者,说是为她们主持公道,揭露自家弟弟的真面目。她们对记者哭诉到,这三年都是她们一直养着母亲,自家弟弟是对母亲不闻不问,无情得很,现在说什么也要让他尽孝,将母亲接回去了。

记者来到老家,想采访弟弟,看他怎么说。但是这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村民对这五姐妹翻白眼,于是记者询问了当地村民,这才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真相。

原来不是弟弟不来看望老人,而是五个姐姐压根不让他来看望,生怕又对自家母亲说什么不该说的,扰乱了母亲的心智,让母亲又不愿意分给她们拆迁款了。而现在分得拆迁款无望,又想弟弟将母亲接回去,她们五姐妹不管不顾一身清闲了。

四.到头来空欢喜

记者找到弟弟后,弟弟表示他会将母亲接回去,今后母亲与自己一家也不会再和姐姐们有任何联系,就当母亲没有这五个女儿,自己没有这五个姐姐。他的这五个姐姐打着尽孝的幌子,为的就是分拆迁款,对母亲是没有一点感情,也谈不上任何孝心。

随后他又拿出了父亲去世前早就拟好的遗嘱,父亲去世时他们六姐妹都在场。可能父亲对这五个嫁出去后就彻底不与家里来往的女儿心寒,所以遗嘱里写明,二老的遗产将全部分给儿子,而房子更是早早就过户给了儿子。

五姐妹的母亲见自家女儿的真面目后,是心寒无比,少说也是从小养到大的闺女,自己也没有亏待她们,她们怎么可以冷血至此。将自己当做摇钱树,当做要钱的工具,在自己没有任何价值以后就当做负担一脚踢开。那这遗嘱也没有什么好改的,她们一分钱也得不到。

五、以案释法

五姐妹假意将老母亲接到加重,轮流赡养,以为是良心发现想尽到身为子女的义务,没想到只是贪图母亲身上的拆迁款。到头来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五姐妹得不到父母的一分钱也就算了,还让女儿与父母的情谊彻底断掉。

本案中,五姐妹之所以无法继承父母的一分钱,是因为她们的父亲在去世前早就写好了遗嘱,她们的弟弟通过遗嘱继承获得了父母的全部遗产。那么这是合法的吗?

答案是合法的,法律承认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

也就是说,在五姐妹和弟弟这些法定继承人中间,他们的父母可以通过遗嘱来指定继承人,继承份额也将由父母的意愿来确定。若是他们的父母就是想将自己的所有遗产都留给小儿子,这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那么五姐妹是否可以以没有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呢?这当然是不可以的。

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无论是否有协议都不可以免除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也就是说,赡养是强制性法定义务,是无法通过订立协议免除的,也无法以无权继承为由免除。那如果六人的父母没有立好遗嘱就去世了,其遗产都变成法定继承,又该如何呢?

对此,《民法典》中也有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也就是说,本案中的五姐妹这种在嫁出去后就完全没有对父母尽到一点扶养义务的,在法定继承时是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尽管法定继承按道理来说是要同一顺位的所有继承人都均分遗产,但是也要考虑到人情,考虑到中华民族千百年的孝道传统,继承应该有所区别。

而扶养义务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赡养,不是就给父母点赡养费就算尽到了扶养义务。而是还要尽到日常生活中的扶助与精神上的抚慰,对于老年人来说,缺的是子女对其的关心、体贴、陪伴,要是有子女日日陪伴在其身旁,膝下承欢,那比多少物质的给予都宝贵。

“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父母生儿,育儿,其中付出多少时光与精力,身为子女要心存感恩,要知恩图报,在父母老了以后,以相同的爱返还给他们。而不能变成本案中的五个白眼狼,置老人不管不顾,自私自利,最终也没有落得好下场,还受人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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