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夏,无偿献血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做法,因为人的身体素质是不一样的,为了防止出现健康问题,我们不能强迫。
不过,如果只是进行一点点的无偿献血,不但对人体无害,而且还能加速人体的血液流通,对许多急需用血的人都有一定的帮助。在这样的环境下,自愿献血的人并不少,有些热情的人,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别人输血,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好事。但到了现在,自愿捐血的人已经很少了,很多人都是被逼着捐血的,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捐血。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拒绝捐献血液,国家也越来越关注起了这件事,他们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首先,在讨论“无偿献血”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对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无偿献血的历史并不长,早在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就已经开始实施了,直到《献血法》颁布,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将无偿献血列入了法律。无偿献血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慈善事业,在我国的鼓励和倡导下,自愿献血的人数一度很多。
在《献血法》刚颁布时,自愿捐献血液只有5万多人,在2009年,自愿捐献血液的人数达到了11万多人,而在2011年,自愿捐献血液的人数更是达到了惊人的1千3百两万人。随着献血者的增多,医院的库存也越来越多,对于各类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使用,更是形成了一份强大的保障,能够保证绝大多数人的血液使用。事实上,不仅是中国, WHO也一直在敦促其他国家提供免费的血液,作为他们的医学血液储备。因为鲜血本身就是一种珍贵的医疗材料,根本不可能生产出来,而在人体中又是极为关键的一环,因此才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久而久之,很多人都认为无偿献血是一件好事,但是因为没有回报,很多人都不想拿自己的身体去冒险。
虽然这十年来,无偿献血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现在,国家的血站也开始向全国各地发布预警,说全国各地的血液供应都出现了短缺。2013年,接受治疗的患者数量增加了18.6%,而血液采集的患者数量增加了7.7%。虽然价格还在上升,但对于现在的市场来说,却是远远不够的。总的来说,现在的无偿献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大部分的人都是冲着这张证明来的,最初的广告是自己或者自己的亲人要用血,可以优先选择。
但事实上,没有了这张证明,他们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很多人都下意识地以为,失血过多,会伤到自己。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虽然捐的血很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也渐渐接受了这种观念,所以捐血的人越来越少。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有些医生做不到这一点,就会劝阻,或者私自给病人输血。许多捐赠者回到家里,都会觉得头晕目眩,以后也不会来捐血了。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献血一直是一件麻烦事,很多人都会陷入想要捐血又不能捐血的窘境,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我们能从法律上知道些什么。
1、我们国家有关无偿献血的法规有哪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我们国家对血液系统实施了免费献血。我国积极提倡18岁以上至55岁以下的身体健康的公民,主动到血液采集中心进行血液采集。而且,免费献血只能在医疗机构中使用,不能贩卖。也就是像血站、医疗机构等献血机构,是不可以将自己免费捐赠的血液卖给其他的公民,也就是不可以将自己的血液卖给其他的公民。在国内,有免费献血记录的人,都会受到特殊照顾。无偿献血的公民因各类意外或其他原因需要输送血液时,可以免收输血前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同时,对于非受贿者的家属,以及他们的家属,也有必要使用血液的时候,可以按照地方的相关政策,给予减免,甚至减免。
2、我们捐完血以后到底会不会影响到身体呢?
没有。这也是为什么,全国各地都有无偿献血的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相关条款,在参加“血战”的时候,所有参加过“血战”的市民都要接受一次免费的身体检查。在发现献血者的健康情况,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血战也不能从其身上抽取血液。按照相关法规,血站对献血人的抽血数量,一次200毫升,最高不能超出400毫升,而且两次抽血时间至少要有半年。目前,国家对血站违法违规抽取供血人员的血液和多次抽取供血人员的血液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同时,采血工作要严格遵守有关的工作程序,遵守采血规程。例如,必须要有采血资质的医护人员才可以进行,为了保证献血者的健康和安全,在使用过的一次性采血器材之后,要在一定时间内将其销毁。血站要保证其血液的品质符合国家所要求的标准,所以,血站要对其所收集的血液进行检验,如果发现其所收集的血液没有经过检验或者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将其拒之门外。
在当前我国这样健全的献血法律之下,献血活动实际上是很安全的,帮他们也就是帮自己,我们应当秉承着国家的相互爱护精神,在自己的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为我国的献血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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