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提车近两年无剐蹭事故,竟在一次检修时露出螺丝拆装、部件破损的痕迹。车主核实后确认车辆交付前或已被维修,车主向4S店索要关键检测单遭拒,投诉后仍被消极对待,无奈只能通过网络平台发声求公道。
事件经过
根据车主的描述,2024年6月12日,他在四川绵阳某品牌4S店提了一台新车,车辆日常正常使用,未发生任何剐蹭及交通事故。2026年4月30日,车主偶然检修车辆时,发现左前翼子板螺丝有明显拆装扭动痕迹。因该位置被覆盖件遮挡,提车时的常规外观检查无法查看内部螺丝状况,根本无法发现隐患。

随后车主前往购车门店核实,维修师傅现场拆开覆盖件确认,车辆左前翼子板全部螺丝均有扭动拆装痕迹,左前大灯定位销破损,证实车辆交付前存在拆装维修记录。

门店拒绝协商,强硬表示“不满意你直接去起诉”
车主就车辆问题与门店沟通协商解决方案,遭到门店全盘拒绝。车主提出索要车辆交付前的PDI检测单照片核对车况,门店无正当理由直接拒绝提供,态度强硬并表示 “不满意你直接去起诉我们”。

车主后续拨打品牌400官方客服热线投诉,门店拖延多日才回电,沟通中仅重复要求车主走起诉流程,未开展任何核查工作、无任何协商意愿及解决方案,全程消极推诿,无视车主合理维权诉求。
那么问题来了,汽车销售门店向消费者交付疑似二次拆装修复的新车,且拒绝提供PDI检测单据,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驰驾道观点
新车“被动过手脚”,4S店拒绝提供PDI检测单,车主维权该从何处入手?
新车提车近两年,无任何事故,却在检修时发现左前翼子板螺丝有拆装痕迹、大灯定位销破损,这恐怕是任何一位车主都无法接受的“惊喜”。更令人气愤的是,当车主向4S店索要PDI检测单、试图查明车辆交付前的状况时,门店直接拒绝,并甩下一句“不满意你直接去起诉”。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实质上落在了4S店拒绝提供PDI检测单,是否构成举证妨碍,并因此承担车辆问题“说不清”的不利法律后果。
4S店拒绝提供PDI检测单,能否推定其未尽告知义务?
1.PDI检测单的性质与举证责任分配
PDI(Pre-Delivery Inspection)检测单是车辆交付前,由经销商授权技师按照厂家规定的流程,对车辆进行运输模式解除、安全功能确认及外观状态检查后出具的书面记录,是车辆销售交付环节中证明车辆状态及责任转移的核心档案文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司法实践,经营者对其销售的新车应当保证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所表明的状态。当消费者发现车辆存在交付前即已存在的异常痕迹时,经营者负有主动说明车辆交付前状态的举证责任,而非将举证负担完全转嫁给消费者。
2.本案中4S店拒绝提供PDI检测单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车主仅凭肉眼即可发现左前翼子板全部螺丝有扭动拆装痕迹、大灯定位销破损,其已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此时,举证责任转移至4S店一方,4S店应当提交交付前PDI检测单,以证明该维修痕迹是在车辆交付给车主之后(而非之前)产生,或证明其在交付时已就该维修事实向车主履行了明确告知义务。
然而,4S店不仅未提供任何证据,反而直接拒绝,并以“不满意去起诉”消极应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据此,法院在诉讼中可以推定该车辆在交付前即存在拆装维修记录,且4S店对此知晓或应当知晓,却未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
3.未告知的法律定性: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车辆是否在交付前进行过维修,直接关系到车辆状况、价值及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属于应当主动告知的重要信息。
4S店明知或应知车辆存在售前维修痕迹,却未在交车时作任何说明,该不作为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即便该维修行为未达到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程度,也剥夺了消费者在充分信息基础上作出购买决策的机会。在司法判决中,侵犯知情权的法律后果通常体现为酌情赔偿消费者合理损失,赔偿金额参考维修程度、车辆价值、对使用的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因此,那句“去起诉”的强硬回应,不但吓不退法律程序,反而在诉讼中成为对4S店不利的主观态度证据。
关注我,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专办汽车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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