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河南女子买宝马车的事情在网上传播,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怎么回事,买宝马车都能火?那现在每个城市有宝马车的没有1万也有8千,岂不是都能火一把。其实,事情是这样的,彭女士在2016年的时候,想要买一辆宝马车,但是当时由于没有现车,就交了5万的定金,等车回来了再来补交尾款,谁知道这一等就是8年。
并不是说这8年宝马车都没有回来,而是彭女士在交完定金之后没多久,资金链就断裂了,当时销售员向彭女士承诺,可以随时来提车,但是在资金链断裂之后,彭女士也把这一茬给忘了,过了8年彭女士有钱了,才想起来了这件事,跑到4S店想去提车,但是之前交的5万定金无法使用了。这让彭女士有点不知所措,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了,后来彭女士向小莉帮忙求助,4S店也给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根据双方当时交定金时的合同,彭女士的定金是先违约的一方,定金在这8年之间也都扣光了,但是考虑到彭女士确实有购车意向,4S店同意延长彭女士的定金使用期限,时间为两周,这也就意味着,彭女士8年前交的5万,过了8年还能用,已经算是非常的人性化了。因为交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此次购车还能减5万,这对于现在的彭女士算一个好消息了吧。若是在2016年交的是订金,那么在资金链断裂的时候,这5万估计也就保不住了,彭女士也算因祸得福了!
有网友说这是段子,还质疑4S店为什么没有给客户打电话,其实这件事真的没有对错,彭女士在2016年去买车时,具备全款的能力,但是4S店没有现货,而4S店在得知彭女士短时间无法提车时,应当和彭女士及时沟通,再找一个折中的办法,比如:分期付款、延期购买等方式,并且将合同违约责任说清楚,这样也就不会出这档子事了。
还有网友说相信卖宝马的也不差那5万的定金,借此赚个好口碑,同时能买宝马的也不缺那5万块钱,和气生财,啥违约不违约,法不法律的,整个百年老店比啥都强。这位网友说的倒是没错,毕竟奔驰宝马也算是高消费产品,能买起和卖起的都不是差钱的主。
这里就不得不再提起一下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了,定金是受民法典保护的,具备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功能,合同生效有限时间内,给付方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若收受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的就不同了,订金的法律效益取决于约定双方,是一种具有预付款性质的非法律概念,不具备担保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功能,因此在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时,都可以将订金退还,也没有双倍之说。
彭女士所交的定金就属于前者,按理说4S店完全不用理会的,但是毕竟是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财,要是真不让用这5万的定金,相信又是一大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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