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评论员王彬

图源:大河报
据大河报报道,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车遭路虎一分钟内8次别停后因避让不及而追尾,维修费近10万。路虎车主恶意别车有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为证,且处理此事的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多名律师表示,本案中路虎车主的行为已达“情节恶劣”的程度。
可就是这样一起并非复杂的交通案件,之后的遭遇可谓魔幻反转、一波三折:
朝阳区交警大队认定“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交警随后向桂林路派出所移交案件,追究路虎车驾驶员的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但线上两次移送,均被拒绝;车主报案后,朝阳区分局又认定“无违法事实”,终止调查。吕先生申请复议,到今年3月,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知“原不予立案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撤销原不予立案决定,重新调查。最新情况是,3月19日,长春警方发布通报称,已将此事立为刑事案件,路虎车主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这一波三折的过程耐人寻味。既然长春市公安局撤销了不予立案决定,并对路虎车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那问题来了,此案法律依据如此明确,是非对错如此分明,相关派出所和朝阳区分局为何不依法依规处理此案?这背后有什么猫腻?路虎车主背后是否有公职人员撑腰?相关部门奉行的到底是“法治至上”还是“关系至上”?公权到底是为公还是为私?当地警方后续的纠偏是迫于社会和舆论压力,还是正常的自我纠偏、机制纠偏?公众期待这些问题得到解答,也要求相关调查不仅聚焦案件本身,更要深究经办人员与部门是否存在违法乱纪问题——这是民意最真切的关切与呼唤。
该案堪称现实版“连续剧”,不仅情节曲折,其“花絮”同样令人细思极恐。据媒体报道,此事引发社会关注后,吕先生个人信息疑似泄露,他和妻子的手机遭到自称路虎司机母亲者及多个陌生号码“疯狂轰炸”,其单位领导、岳父的老领导均出面施压,要求他与对方和解。吕先生表示:“不敢收理赔费,怕被反告敲诈。”
明明是受害者的吕先生,如今却成为众矢之的,仿佛他才是“始作俑者”,是“原罪”。吕先生已如“惊弓之鸟”,可他究竟做错了什么?又为何会落到如此地步?案件处理不公在前,骚扰侵权在后,层层压力叠加之下,吕先生如今的状态,实际上是公平正义迟到、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后产生的应激反应。法治社会岂能让无辜受害之人,担惊受怕、如履薄冰,我们为长春市民吕先生叫屈,希望法治能为他撑腰与护航。
此案损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权益,更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任。纠偏值得肯定,但纠偏背后暴露出的问题,更值得深刻反思,如果制度设计不能有效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如果监督机制不能及时发挥作用,如果法律不能及时有效捍卫公民正当权益,那么每一次“反转”都是对权利的刺痛、对法治的消耗,今天吕先生遭遇的事,明天也可能落到我们头上。
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吕先生应得的公道,也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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