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7月30日,沈海高速佛山南海区西二环西樵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8月2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沈海高速佛山南海段“7·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广东省安委会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我国现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另据《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督办事项,督办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0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唐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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