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挺简单,但越想越糊涂。陕西高院2009年那份裁定书现在还能查到,白纸黑字写着:赵箫泓因琐事持刀杀人,没家暴证据,判的是故意伤害罪,15年。不是防卫过当,不是长期受虐,就一次冲动。可电影宣传全反着来,说她是“十年狱中反抗家暴的母亲”,连国际影后都搭进去当“原型”推,听着像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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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奇怪的是,她2019年还在服刑,怎么可能去拍电影?《监狱法》第72条清清楚楚,服刑人员不得参加商业性演出。片方没解释,一句“真实改编”就盖过去了。改编可以,但拿法院刚判完的案子当素材,连基本文书都不提,这不叫创作,是绕开事实走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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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晨母亲节那条微博转发量百万,配文说“生命本身就有光”,转头删了还拉黑提问的人。她工作室说“背景不了解”,可你一个公众人物,随手转发带火一部电影,真不用先搜一下案子?汪涵挂名出品人,等爆了才说“疏忽挂名”,5月16日解约,5月20日才发声明——四天里,没人觉得该早点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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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冬雨是圣塞电影节评委,片方拿她头衔当宣传点,说“力推影后加冕”,可她至今没说过一句话。李小萌以前是央视主持人,录短视频讲“女性共情”,视频里一个字没提法院怎么判的,后来连视频都删了。李蕾在首映礼鼓掌,还说“若为男则娶”,把杀人犯说成励志偶像,完事全网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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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个人,有人转发、有人挂名、有人评审、有人采访、有人喊口号,凑一块儿,硬是把一桩故意伤害案,烘成了“女性觉醒大片”。没人查判决书,没人问家属意见,没人提死者是谁、孩子怎样。热度来了,责任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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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局备案时,“真实改编”只要出品方签个原创声明就行,没人要你附法院文书。平台推流更不管这些,母亲节+反家暴+女主演,算法直接推上热点。结果就是——越热闹,事实越糊;越转发,判决书越没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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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搜了下,那份裁定书编号是(2009)刑终字第XX号,全文没提“家暴”俩字,只写了“双方偶有口角”。死者是她丈夫,不是施暴者。家属当年没上诉,也没申请再审。这些都不难查,可没人愿意花两分钟点开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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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帖容易,可删不掉司法文书上的字。
删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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