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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再来一碗鸡粥!”广东清远一家小餐馆里,一个穿粉色POLO衫、脚踩人字拖的老头,正嘬着奶茶啃鸡腿。他手边摆着根名贵雪茄,脸肿了,肚腩微凸,和邻桌大爷没啥两样。可谁能想到,这老头竟是当年一脚踢翻香港影坛的元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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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偷拍发上网,评论区炸了:“洪金宝在减肥,成龙在好莱坞,元彪在啃鸡?”“雪茄配奶茶,这混搭比我人生还精彩!”更多人感慨:当年银幕上飞檐走壁的“杂家小子”,怎么活成了隔壁退休大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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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倒回1983年,《A计划》片场。26岁的元彪一个后空翻从钟楼跳下,吓得成龙直捂眼。洪金宝曾调侃:“论不要命,阿彪排第一!”作为“七小福”里身手最灵活的小师弟,元彪凭《杂家小子》《败家仔》红透东南亚,日本粉丝甚至为他发明了个词——“元彪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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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命运给他开了个玩笑。90年代香港电影式微,成龙闯好莱坞,洪金宝转做导演,元彪却因“太讲义气”栽了跟头。当年他自立门户被嘉禾封杀,耗光积蓄拍《西藏小子》又血亏千万。最惨时,连女儿学费都要找师兄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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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让元彪念念不忘的清远鸡,可是美食界的“隐藏高手”。这种鸡从小在竹林里跑酷,喝露水吃虫子,练就一身“皮脆肉滑”的真功夫。白切做法最考功力——滚水三提三放,骨髓带血丝才算合格。元彪啃的豉油鸡更绝:秘制酱汁腌足12小时,连鸡骨头都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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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人说,吃清远鸡要配洲心烧肉。用荔枝木慢烤6小时,猪皮脆得能当锣敲。难怪元彪吃到忘形,雪茄灰掉裤子上都懒得拍。有食客调侃:“这吃相,比《快餐车》里抢盒饭还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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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成龙60岁还在跳楼,元彪的“退休生活指南”堪称清流。1993年他突然退圈移民加拿大,原因很实在:“女儿喊爸爸时,我不能总在片场啊!”现在他每天陪老婆逛菜场,砍价技术比打戏还利索。有次被粉丝认出,他笑呵呵递雪茄:“要合影?等我吃完这口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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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他过气,他倒看得开:“当年从9平米戏班宿舍打拼出来,现在有屋住有鸡吃,还要怎样?”对比刘家辉中风后被妻儿抛弃、李赛凤陷“母子恋”丑闻,元彪零绯闻爱初恋43年,反倒活成娱乐圈“稀有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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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元彪嗦完最后一口鸡粥,突然读懂了他的人生剧本:年轻时做拼命三郎,老了当快乐老饕。那些飞天遁地的镜头终会褪色,但街边一碗滚烫的鸡粥,雪茄混着奶茶香的午后,才是真实可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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