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泰龙个人简介资料(76岁史泰龙不惧“有伤风化”闹婚变)
感情这个事儿,总是变幻莫测,对于已经76岁的史泰龙来说亦是如此。
在中国,如果一个76岁的老头子和老伴儿闹离婚,邻里街坊大概会毫不犹豫赏他一句“老不正经”。
但对史泰龙来说,这件事似乎合情合理。
就在5个月前,史泰龙还在社交媒体发布了和妻子亲昵的图片,以此庆祝两人25周年的结婚纪念日。
可刚不过数月,两人的情感就迅速破裂,分崩离析。
三天前,一位艺术家发布了一张史泰龙右臂的照片,照片中,史泰龙右侧大臂处妻子的头像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狗头。
熟悉史泰龙的观众,对这个狗头恐怕再熟悉不过,它就是史泰龙著名电影《洛奇》中的狗狗演员布特库斯的形象。
史泰龙甚至记录下了自己用狗狗头像覆盖妻子头像的整个过程,从照片来看,他心情大好,似乎对这次离婚颇为满意。
曾经多次在媒体镜头下展示妻子头像顺便秀恩爱的史泰龙,怎么会变得这么快?
在媒体问及史泰龙的时候,他甚至做出了一个滑稽的解释:
他说本来是想修复詹妮弗的头部纹身,但过程中出了点问题,只能用斗牛獒布特库斯来更换封面。
你说这解释,谁信呢?
其实,两人的婚变,早就显现出不少端倪了。
说来其实也让人唏嘘,史泰龙和妻子詹妮弗·弗莱文的婚姻,在美国是神仙眷侣一般的存在,也是美国娱乐圈的“模范夫妻”。
他们不仅十分恩爱,而且有三个天仙一般的女儿。
如今三个女儿都已成家并搬了出去,原本史泰龙和詹妮弗可以无忧无虑过上二人世界,没想到老夫老妻闹了这么一出。
史泰龙和詹妮弗第一次约会,是在1988年,那一年,42岁的史泰龙出演了《第一滴血3》。
影片上映后风评并不好,史泰龙甚至被评为了金酸莓最差男演员。
事业不顺的史泰龙独自去餐厅吃饭,结果遇到了当年只有20岁的模特弗莱文(史泰龙的三个女儿都遗传了母亲的优秀基因,可见当年的弗莱文有多美)。
史泰龙对这个女模特一见倾心,当时没有什么资源和阅历的弗莱文,遇到史泰龙这样的好莱坞大明星,也乐得其成,两人迅速进入热恋期。
实际上,在这之前,史泰龙已经有过两任妻子了。
第一任是1974年与他结婚的女友萨沙,
第二任是1985与他结婚的女演员布里吉特·尼尔森。
只可惜,史泰龙对于情感并不检点,和弗莱文恋爱期间,他还和名模狄金森搞到了一起,两人甚至还生下了一个孩子。
当时全美娱乐圈一片哗然,为了平息众怒,史泰龙给弗莱文写了一封分手信,二人就这样草草分手。
事后证明,这个孩子并不是史泰龙亲生的。
孩子的闹剧过后,史泰龙和狄金森分手,转而又与好莱坞女演员安吉·艾佛哈特订婚。
但两人随后分手。
分手之后,弗莱文原谅了风流成性的史泰龙,两人重新走到了一起,并于1997年结婚。
鉴于史泰龙之前的各种行径,尤其对婚姻的态度,美国娱乐圈里的人普遍认为,史泰龙和弗莱文不会长久。
但没想到,两人这一结婚,就是25年。
期间,弗莱文对史泰龙不离不弃,并为他生下了三个十分美丽的女儿。一家五口其乐融融,史泰龙过上了所有男人梦想里羡慕的生活。
至此,史泰龙成了中国男性观众公认的“岳父大人”,在虎扑这样的社区,史泰龙是无敌的存在。
不少JRS甚至取名为“岳父史泰龙”,想沾一沾这位岳父级人物的喜气。
只可惜,岳父现在和岳母,离婚了。
讲真,在我们的观念里,对一个76岁的老头子来说,闹离婚显然有点有伤风化。
但在史泰龙的世界里,或许离开不喜欢的人或者事,才是正确的生活方式。
毫无疑问,史泰龙的离婚是十分突然的,因为因为今年7月份的时候,其女儿还一起为史泰龙庆祝过生日。
就连史泰龙的小舅子,弗莱文的哥哥也表示,自己也是看了新闻,才知道他俩要离婚的。
根据夫妻俩的说法,离婚的事一直以一种私密而亲切友好的方式进行着,但从掩盖纹身这个行为看,事实似乎并非如此。
有媒体报道,离婚的事刚被透出去,史泰龙和妻子就因为家里的宠物狗归谁而大吵了一架。
这只名叫德怀特的狗子,是一只罗威纳犬,一直陪史泰龙和家人生活在一起,显然比起妻子,狗狗对史泰龙更加重要。
而他用狗头掩盖妻子的寓意,或许也是“狗会比人类更加忠诚”吧。
矛盾公开化后,弗莱文也不再藏着掖着,她到佛罗里达州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她希望恢复自己婚前的姓氏,并要求公正分配两个人婚后的财产。
并且,她还控诉史泰龙故意挥霍浪费他们的婚姻共同财产,并希望史泰龙在离婚诉讼未决之前,丈夫不应该染指家中任何财产的交易。
这就基本相当于,两个人已经彻底撕破脸了。
现如今,史泰龙右臂上的狗头,已经向吃瓜群众们证明了这种行为的可笑和愚蠢。
把名字写在石头上可以不朽,但把爱人展示在身上,大多却会陷入矛盾的尴尬。
因为每个人的情感是变化的,“前任”这个词也因此而来,尤其在换伴侣比换衣服还快的娱乐圈,这种示爱方式,就是悬在每个明星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在怎样掩盖伴侣纹身这一点上,有不少老哥拥有十分创意的想法。像这位,就在自己胸前女友的名字上纹了一个擦地的阿姨。
但有的老哥就很“理性”,在分手后,将女友的名字变成了一个眼眶黝黑,鼻孔朝天的女巫。
分手后,跟史泰龙一样,在皮肤上纹了整个女友头像的人,是最苦恼的。
如果这个头像一直存在,那就意味着无论自己的哪一任女友,都要每天看着前任的脸而陷入情感焦虑。
显然,比起前女友的样子,一个红面獠牙的头像是更具容错率,也更能得到现任女友的谅解。
有的人就更有创意了,将女友的名字直接变成了自己喜爱的蝙蝠侠,什么都不浪费。
分手后,恨意会让人冲昏头脑。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而把女友的头像变成骷髅,也完成了心中恨意的具象化。
比起史泰龙,这些老哥可狠多了。
于是,我们见到了莫名其妙的人,在胳膊,前胸或者手臂上,纹着莫名巧妙的大猩猩;
长角的巫师;
甚至满头是蛇的美杜莎。
比起用“替代”的方式遮盖纹身的人,有些人的方法简单粗暴却好用。
比如下面这位,她直接用一个红色的叉划掉了自己前任的名字,并在下方纹上一句“Screw you”,以彰显自己对该名字所有者的恶意。
而有些人,却玩儿得一手“掩耳盗铃”,他直接用黑色涂掉了前任的名字,并在下方打上箭头,重新纹上“your name”(你的名字)。
对待一份感情,真心是必要的,但纹身,显然是不必要的。
而且我们国内对纹身这件事,还没有完全接受,无论是成年男性还是热恋中的女孩,一定要清楚明白地知道,纹身本身给你带来的伤害,要比起纹上去又想掩盖掉的那个名字或头像,大得多。
番茄君当然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但现实的情感总经不起琐碎,少男少女总要经历波折,认清一些人和一些事。
比起分手后还要绞尽脑汁想着怎样遮盖曾经伴侣的印记,不如将这块印记,好好珍藏在心里。
没有什么可以永恒,但只要曾经爱过,现在记得,那就是对爱情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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