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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劣!”深圳地铁早高峰画面未打码被直播,网友纷纷吐槽!深圳地铁回应

你在地铁站遇到过吗?

最近,有网友发帖吐槽称,在深圳地铁岗厦北站看到多位主播架着机器在地铁站内外直播,直播内容则是上班族的早高峰画面,而且都没有打码处理。

从网友发布的直播截图可以看到,主播在地铁站内直播上下地铁的乘客,部分乘客低着头,也有部分乘客被拍到了正脸。

网友:刷到过几次直播间

都没有打码

7月11日,记者联系上一位发帖者,他表示每天在岗厦北站坐地铁上班都能看到有主播在直播,“一开始以为是工作人员,结果发现是主播,而且不止一、两个人,我也被拍到过。”

他还表示,感觉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利用不知情的乘客上下地铁拥挤的画面来博取流量,“不劳而获的行为,太恶劣了!”

另一位目击者也告诉记者,现场的主播直播时不给乘客的面部打码处理,“刷到过几次直播间,都没有打码。”

相关话题在网上发酵,有网友表示:“被网红‘当景点’直播,还被直播间网友指指点点,很不爽”。

有主播每天直播两到三次

据了解,截至目前,岗厦北枢纽是深圳首个“五线换乘”枢纽。7月1日,岗厦北单日换乘客运量达到33.49万人次。

记者发现一位主播每天都会直播两到三次,时间主要集中在早高峰和晚高峰,直播标题就是“深圳最大的地铁中转站”。

记者联系上这名主播,他表示有时被地铁工作人员发现会被驱赶。当记者追问为何不给入镜路人打码时,他并没有作出回复。

图/某主播直播记录

深圳地铁:

拍摄乘客的脸不做打码处理是不允许的

深圳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收到了此类投诉,接下来地铁方面一定会严加管理。“如果没有向地铁方报备拍摄内容,都是不允许拍摄、直播的。”

工作人员表示,会加大各个地铁站巡逻力度,保障乘客的权益。“拍摄乘客的脸不做打码处理,这是不允许的,我们正在核查处理。”

律师:

公共空间直播也可造成侵权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路金表示,《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这种行为损害了路人的肖像权,入镜者可以找到主播要求其删除影像或停止直播。”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分析表示,在公共空间架直播机器,仍可能侵权。虽然是公共场所,但权利人有权决定自身的肖像情况被他人知悉或不知悉。比如,监控就类似于直播设备,如欲获取监控信息尚且需要合法程序,由此可见,公共领域的信息也是不公开、不对外的,所以公共空间直播未经他人同意录入他人肖像同样违法。

可以在广州地铁里拍摄吗?

据广州地铁,最新出炉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第十二条明确:“在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等城市轨道交通区域或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以下行为:(十)未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擅自拍摄电影、电视剧、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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