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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大陆五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个专门针对打击“台独”顽固分子及首要分子的《意见》,从法律角度完善了“台独”分裂分子的定义及具体打击措施。
在接下来的400多天的时间里 ,两岸的统一将以各种直观形式呈现。
将以“荷花理论”的几何级增长推进。
无论是缺席判决、终身追诉,还是对“台独”首要分子的最高死刑的量刑标准都意味着接下来统一将进入实质推进期,无论法律还是军事,或者统一后的融合都进入了快车道。
《意见》全文22条,对如何界定“台独”分子,如何定罪量刑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对“台独”分子形成极大震慑的有两方面内容:
一是终身的追诉;二是最高为死刑的量刑。
针对大陆五部门发布的重磅打击“台独”的《意见》,岛内所谓“陆委会”、国民党朱立伦都发表讲话,共同语境是“台岛不受大陆的司法管辖”。
而平时看着挺“蓝”的国民党“民代”王鸿薇竟然还搬出了美国,称到现在还没看到美国的反应。
她们眼中美国人绝对是她们的上帝与主宰。
此次出台的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而来,而国民党一直强调自己不是“台独”,不搞“台独”,那么为何也要跟着民进党紧张呢?
显然,国民党本质上也是民进党“两岸互不隶属”政策的暗助者。
此次打击“台独”也让国民党,甚至平时以“蓝营”自居的很多“暗独”被揭穿。
所以,这次的《意见》出台绝不是赖士葆等一些国民党人故意转移话题所称的什么“内部宣传”需要,而是彻底打击“台独”分子的可操作手段。蓝营人“讳疾忌医”不敢承认是怕自己被列入“台独”分子名单。
邱毅对这些人的总结很到位,贪财、贪官、好色、胆小。
而在这次《意见》中提到了对“台独”分子终身追责的问题。
这完全不是“陆委会”及朱立伦所讲的“大陆的法律不及台湾”的问题。此事完全可以参考一下缅北的电诈犯是如何被通缉被缉拿的。
2015年,中国大陆通过司法互助在泰国遣返了110名通缉犯,马来西亚、越南等60多个与中国签署了“司法互助协议”的国家完全可以实现对“台独”分子的跨境追缉。
也就是说只要被我方司法部门认定从事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台独”行为就可以发出通缉令。
在这种情况下,在台岛暂时未统一前只要“台独”跑到了港澳,或者与中国有司法互助的国家都将面临被逮捕遣送的局面。
除非你终老台岛哪都不去,但那也不行,因为统一之后第一时间就会被抓捕归案。
这对“台独”分子是极为震慑的。
也是让有“台独”心思及小动作的“蓝营”人真正害怕的。
其二就是对重大“台独”首要分子的量刑包括无期徒刑和死刑。
《意见》明确了从重情节,对“台独”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所以,赖清德作为“台独”首要分子,上台后大肆发表“台独”言论,采取具体行动分裂国家,制造民族对抗及严重破坏两岸关系,完全符合最高死刑的量刑。
而刚下台的蔡英文任内8年勾结外国政要窜台,破坏两岸关系,将台湾打造成美国傀儡及附庸,同样是罪大恶极的首犯,量刑标准最少无期。
萧美琴则完全是美国安插在台湾的“大内奸”,严重仇视中国大陆,是蔡英文勾结美国的主要执行者。
萧美琴驻美期间通过色诱、金钱等各种方式收买美国政客、国会议员推动多部严重破坏两岸关系的涉台法案,是岛内第一汉奸。
考虑其目前仍是岛内“台独”团伙的核心成员,仍具有极强的持续破坏性,且其对分裂国家的“台独”言行无任何悔意,所以量刑完全可按最高死刑标准。
可能朋友会说,这几个人到时不会跑吗?
跑是肯定会,但能不能跑得了又是一回事。
从赖清德的所作所为看,放眼整个中华民族的历史都是极少见的民族分裂败类,以中华民族的“龙脉”来说,这个“台独”小丑的下场一定不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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