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浙江交警在高速免费拖车等服务引来了很多网友的赞扬和肯定,并在评论区纷纷留言,讲述自己在浙江高速上经历的各种感动,让很多人不得不对他们点赞。
但也有一些意外的事情发生,5月21日,网上传出了深圳交警对一辆货车盖雨布认定为改变车辆外形,而落实罚款的视频,信息一出,立即引来了很多网友的围观和热议。
事情发生在5月20日,从画面上看,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拦住了一辆拉满货物的车,货车停靠在路边,当时天空下着雨,为防止货物被雨水浇湿,他提前用雨布把整个车斗都盖住了。
他下车后,工作人员就迎了上来,对货车进行检查,告诉司机货车盖雨布就是改变了车辆的外观。这句话让司机顿时感觉无奈和生气,下雨了,车上有货,肯定要盖雨布了,走到哪里都没有了问题,怎么来到深圳就被认定改变车辆外观了呢。再说,天下雨,人出门还得打伞呢,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但工作人员表示,给你开个单子,不扣你的货车,司机拿着单子非常无奈,单子上显示被扣款的原因是: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罚款500元。
下面写着:对以上告知事项,你是否提出陈述和申辩。答:本人不陈述申辩。
事情发生后,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人都关注了这件事,估计涉事司机这次着急了,没想到自己的一个操作,竟然引起了这么大波澜。司机向交警部门提出了申诉,交警部门接到货车司机的申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次日发布了通告,
通告共表达了三点内容,一是讲述了事情经过,二是否定了违法认定,并撤销了处罚,三是要加强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升。
深圳交警确实行动迅速,面对舆情及时核查,处置到位,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点赞,网友们也纷纷在评论区留言,表达自己的意见。
有的网友想起了陈佩斯的小品,调侃说:“陈佩斯说了穿了这身衣服想罚谁罚谁”
有的网友说:雨天,交警穿雨衣也是改变外型与人体参数,与身份证警官证不符,也不能执法了
有的网友说:这种任性执法,到底说明了什么呢?《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除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货车加盖雨布根本不是什么改变机动车外形,而且《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的很清楚,这样的交警上路执法罚款,到底为了什么呢?!
有网友质疑说:若是司机师傅真的违章了~按道交法处理是没啥问题的但我不相信执法人员不懂法规条例…他只是明知而故为罢了这不是简单的错误处罚…我更觉得应该说是对国家法制公信力的破坏或践踏…是在给这个社会添堵。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点赞留言。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203304862@qq.com
本文链接:https://jinnalai.com/tuiguang/6304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