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未成年犯罪新闻真的是一件比一件荒谬,你想象不到明明还是孩子的他们,怎么会干出那么多伤天害理,连成人都不敢做的事?
河北邯郸初中生遇害案,三个霸凌杀害同学的恶霸,最后究竟是什么处理结果?这不但牵扯着每个网友的心,还有全国的霸凌者也在等着这三人的结果。
这个结果究竟是给他们警示,不敢再一错再错下去,还是纵容姑息,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他们在等着看。
可喜的是,最高法对于这类未成年人实施故意杀人等重罪,终于做出明确指示。
最高检发布,3月20日至3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到宁夏固原、银川调研。
应勇调研了基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并且针对未成年犯罪提出:近两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了还是下降了?”等问题。
接着详细了解基层检察院监督办案、法律政策适用等情况。
检察长应勇强调:
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总结下来就是: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要依法追究刑责,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此事经央视新闻媒体报道后
网友对此发言热烈赞同,但同时产生热议。最热一条评论便是这位来自四川的网友说,那就用邯郸案做一次典型案例吧。
是的,邯郸三名霸凌者且均为未成年,且为明显的预谋杀人,三人分工明确,事后毁尸灭迹,对警方做假供,在铁证之下才承认犯罪事实,手段令人发指,这三人若因为未成年而避过法律的责罚,后患无穷!
来自北京的网友表示,这些未成年人已经有杀人能力和行动了,那么他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必须追责!
是的,他们不是三四岁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这么残忍的犯罪,连成人都很难做到的。
年龄不是他们犯罪的挡箭牌,强烈建议国家退出“恶意补足年龄”这一法规,不能让这些杀人凶手因为低龄便逃之夭夭。
来自黑龙江的网友表示,现在12岁的孩子和从前的12岁孩子可是不一样了。
他们通过网络接触到大量信息,从前的12岁还只会玩泥巴,现在的12岁可把法律摸透了,他们敢杀人,因为知道自己未成年,法律是保护他们的,即便他们是杀人犯。
还有网友提出,别忘了那个不予立案被侵犯的8岁小女孩。
一个13岁的孩子就敢犯下强奸罪,事后正常到学校上学,试问他的同班女同学该如何自处?更可怕的是他的同学可能根本不知道他是个强奸犯,随时可能会对她们造成侵犯!女孩的家长们又该用什么样的心情,每天送孩子上学?
来自广东的网友呼吁,未成年人保护法别只保护犯罪的未成年就好!
法律应该是保护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但绝不是罪犯,应该加重惩罚那些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而不是保护问成年人的罪犯!
来自河南的网友说道,支持!日常多对未成年进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不能停,但对那些知法犯法的罪犯,不能手软!
我们现在的法律或许有漏洞,但及时发现,及时弥补,以免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未成年不能成为他们犯罪的保护伞。
是的,法律要教会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埋单,当他有犯罪的想法,将他的想法扼杀在摇篮中,而不是给未成年的犯罪撑起保护伞!
关注未成年犯罪,背后留守儿童的困境也值得我们关注,父母如果可能还是尽量留在孩子身边,父母就是孩子最坚实的后盾。
如今最高法已经发生,对于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给出明确指示,邯郸那三个小恶霸的结局,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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