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杨璐
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一新、孙飚、胡建文、雷冬竹、朱宏、安九熊、李志忠、黄家武、秦刚、冯杰鸿、陆伟伟的代表资格终止。
公告提到,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王一新、孙飚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黄家武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等。
上述11人的代表资格终止分为两种情形,7人被罢免4人辞职。人大代表的“辞职”与“罢免”有何不同?
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代表资格终止有七种情形。分别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辞职被接受的;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被罢免的;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丧失行为能力的。
按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通常而言,“辞职”,是指代表本人在任期内主动提出终止自己代表职务的行为,表达的是个人意愿。一般有几种辞职原因,比如,工作调动、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由于违纪违法、失职引咎辞职等。
“罢免”是相对选举而言的免职方式,是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代表的法律后果之一,选民或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罢免代表可以是代表有违法犯罪行为、违反纪律和道德行为或者本职工作严重失误、不称职,也可以是代表未能很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或者是其他原因不再适合当代表,应当辞去代表职务而没有辞去的等。
从感情色彩看,“辞职”有一定的主动性。“罢免”含有惩戒意味。近年来,不少落马官员被罢免人大代表职务。
此次公告中被“罢免”的7人中,已有人被官宣证实落马。
2023年12月8日,时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王一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王一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16号公告:佳木斯市选出的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一新,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佳木斯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代表职务。王一新的代表资格终止。2024年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王一新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一新的代表资格终止。
2024年1月,黑龙江省水利厅原一级巡视员孙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1月,时任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朱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0月20日,时任贵州省黔东南州委书记安九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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