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名男子分多次购买18000余条香烟,并在家囤积。不料却被有心人举报至烟草局。
经过调查后,烟草局认定该男子的行为确实违反相关法律,并以涉嫌非法运输烟草为由,依法没收全部香烟。
对于烟草局的处罚,该男子并不认可,认为自己只是在家中囤积,并未运输,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烟草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对自己的处罚,同时归还香烟。
那么该男子的行为究竟是否违法?后续如何?
香烟发财梦落空
家住湖北武汉的王攀,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收到烟草局的处罚。
看着执法人员一箱接一箱的从家中搬走自己囤货的香烟,王攀非常气愤,他想不通所有香烟都是自己正经花钱买来的,如今为何会被全部没收。
早年间王攀手里有点钱,便想着做点小生意,大的生意投资不起,在妻子的建议下,两人一起在街道上租了个门面,做点小商品批发的生意。
没过多久,王攀发现不少烟酒商店的生意不错,自己既然已经有了门面,何不兼顾着一起卖,也算多一条赚钱的渠道。
在与妻子商量后,小两口决定卖香烟,毕竟烟民可不少,进来的香烟也不愁卖。
由于当时开店时,店铺登记在妻子名下,为方便办理,王攀便将烟草专卖许可证一同登记在妻子名下。
王攀为人灵活,颇有做生意的头脑,为使进来的香烟好卖,他专门建了一个顾客微信群,平时在里面发一些打折商品,顺便了解顾客们的吸烟喜好,方便他多进一些卖得好的香烟品牌。
由于王攀做生意为人热情,渐渐地积累了不少忠实顾客,但人一多便众口难调,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香烟,种类繁多。
但本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宗旨,王攀那是有求必应,有时有顾客想抽外地的香烟,王攀也会想方设法进货供应。
由于王攀总能满足不同人的需求,顾客体量也越来越大,王攀去外地进货的频率越来越高。
仅仅不到半年时间,就累积了18000余条香烟,总价值近130万元。
看着自己打下来的江山,王攀心里那叫一个得意,由于租赁的店面库房面积有限,王攀不得已将大部分香烟搬回家中储藏,店里只留日常售卖的即可。
眼看王攀的生意越做越红火,羡慕嫉妒眼红的人可不少。没多久,王攀大量囤积烟草的行为,就被举报至当地烟草局相关部门。
接到举报后,很快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就上门核实相关情况。
相关工作人员在仔细核对过王攀家中香烟后,发现大多数香烟都是外地进货来的,当即就将香烟全部扣下,以待后续调查处理。
一纸诉状怒告烟草局
面对数额巨大的香烟,烟草局相关调查人员予以高度重视,在核实香烟进货渠道及购买来源后,以王攀涉嫌非法运出烟草专卖品为由,作出相关处罚。
处罚决定书上写明烟草局将没收全部香烟,王攀没想到,最终调查结果竟是将自己辛苦买来的香烟连锅端,顿时火冒三丈。
认为自己不偷不抢,用自己正经赚来的钱购买了香烟,为什么要被处罚?
一怒之下王攀将烟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并归还所有香烟。
无独有偶,有关于香烟被没收,而当事人将烟草局告上法院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江苏徐州有一位陈老伯的女婿,也做过同样的事。
某日陈老伯吃完晚饭,在与老伴散步后回到家中,没想到还没来得及换鞋,就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开门后却是几位身穿制服的人,说接到举报,他家中藏有大量香烟,所以前来询问检查。
据陈老伯交代,家中确实有七百余条香烟,总金额近十万元,但都是女婿刘某的,自己并不知道具体情况。
刘某赶到后,说明香烟确实是自己购买的,自己也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
但经调查,涉嫌非法囤积的七百余条香烟大部分都是外地香烟,并且刘某拿不出相关有效购买凭证。
虽然刘某再三坚持,称自己社交广,香烟都是买来送朋友,却无法得到烟草局相关部门的认同。
最终,烟草局以香烟总价值百分之十的罚金,合计一万元,对刘某作出处罚。
看到烟草局的处罚,刘某表示不服,当即就将烟草局告上法庭。
两起事件高度相似,都是因购买外地烟,且大量囤积而受到处罚,被执行人也都将烟草局告上法庭要求重新审理。
然而面对被执行人的诉求,法院会如何判决,是否涉嫌违法?
有法可依,维持原判
对于王攀的案件,法院具体有以下几点支撑烟草局的处罚决定。
首先,由于香烟均是外地烟,而王攀无法提供本地购买证明,那么只能证明香烟均是外地购买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有效证明,则视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而运输烟草专卖品。
其次,王攀个人名下没有烟草准运许可证,而是在其妻子的名下,但由于王攀本人已经承认涉案香烟是他自己购买,并从外地运输回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无证运输相关条例。
再者,王攀共囤积18000余条香烟,金额共近130余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运输的香烟价值高于五万元,或者数量超过一百件的,则没收违法运输的香烟及违法所得。
虽然烟草局无法证明这些香烟是王攀一次性运回来的,但相反,王攀也无法证明这些不是自己一次性运输回来的,所以法院是根据王攀囤积金额巨大,而判定其违法。
最后,则是王攀的储藏地点,由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地址是店铺,但王攀却将大量香烟囤积在家中,这也是不允许的。
综合,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即使王攀的香烟都是用自己的钱购买来的,但他的行为确实涉嫌违法,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也不存在任何问题。
一家小店,即使顾客再多,卖出去的香烟也是有一定量的,18000余条的囤货,不知要卖到何年何月。
更何况香烟都是有储存期限的,不同于酒年份越高越值钱,说囤这么多香烟来卖,于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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